后来他就不想了,杀得多了,就不想了。
现在他看着林厌,心里的那个东西又冒出来了。
他说不上来那是什么,不是心软,他的心早就硬了,比铁还硬,比石头还硬。
也不是犹豫,他sharen从来不犹豫,该杀就杀,不该杀就不杀,分得清清楚楚。
那他为什么还不下手呢?
他不知道,他只是觉得林厌不该死在这个地方。
独立营的帐篷,煤油灯,文书,破旧的案几,半旧的青衫,这一切都太寒酸了。
一个打了那么多胜仗、杀了那么多胡人的将军,帐篷里连件像样的摆设都没有,案上的茶碗是粗瓷的,缺了个口,椅子腿断了一根,用麻绳绑着凑合用。
这不像一个将军,像一个穷教书先生。
他又看了一会儿,手从刀柄上移开了。
不是不杀,是他想换个方式杀,不用刀,不溅血,不惊动任何人,sharen也可以杀得干干净净,像一阵风过,无影无踪。
他从怀里摸出一个东西。
那东西很小,巴掌大,用精钢打造的,沉甸甸的,握在手心里冰冰凉凉。
弩身光滑,做工精细,一看就是出自高手匠人之手。
弩弦是牛筋的,绷得紧紧的,拉了这么多年也没松过。
弩臂上刻着一个字,是个“陈”字,那是他的姓。
他姓陈,叫什么没人知道,江湖上管他叫“影子”,说他不像个活人,像个影子,来无影去无踪,杀了人也不留痕迹。
弩箭更小,只有手指那么长,箭杆是中空的,里头灌了毒药,一箭扎进肉里,毒药就会顺着伤口渗进去,见血封喉,三步之内必死无疑。
他把弩举起来,对准林厌的后脑勺。
煤油灯的光很稳,林厌的头很稳,他的弩也很稳。
三稳!
帐篷里的煤油灯忽然暗了一下。
人从帐篷外面走过,挡住了风,火就暗了一下。
他瞄了一眼,没人,但他的耳朵动了一下,他听见了一个声音,很轻很轻,轻得像一片树叶落在地上,轻得像一根针掉进河里,但他听见了。
那是衣袂破风的声音,有人在高速移动,速度太快,快到连他这个“影子”都只听见了一瞬间的声音。
他的心跳忽然快了一下,只有一下,然后又恢复了平稳。
他把弩从林厌的后脑勺移开,转向帐篷的门帘方向,食指扣在弩机上,指节捏得发白。
但什么也没发生。
帐篷外面安静下来了,风还在刮,火把还在晃,巡逻的破锋卫走过去又走回来,一切如常。
仿佛刚才那一下衣袂破风的声音只是他的幻觉,耳朵出了毛病。
他摇了摇头,重新把弩对准林厌的后脑勺。
这一次他没有犹豫,他的手指在弩机上收紧,一点一点地收紧,弩弦被拉到了极限,发出一声细微的、几乎听不见的呻吟。
他的眼睛眯起来,瞳孔收缩,嘴角微微上扬,这是他sharen前的习惯,连他自己都没注意到。
十几年了,他sharen杀了十几年,每次要下手的时候都会眯眼睛、缩瞳孔、翘嘴角,就像别人吃饭前要洗手一样自然。
就在他要扣下扳机的一瞬间……
林厌忽然动了!
不是躲。
躲是来不及的,弩箭的速度太快,五十步内比声音还快,等听见弦响人已经死了。
躲不开,也没法躲,他知道身后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