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个人,二十二匹马,踏着晨露,朝北边驰去。
野马谷在独立营以北一百八十里处,藏在一片连绵的群山深处。
上次来的时候是冬天,满山积雪,白茫茫一片,现在是夏天,漫山遍野的绿,浓得化不开,野花遍地都是,红的、黄的、紫的,一丛一丛,在风里摇。
谷口还是那个谷口,窄得只容两匹马并行,两侧是陡峭的悬崖,崖壁上长满了藤蔓和灌木,把入口遮得严严实实,若不是古尔乐带路,林厌相信自己就算路过一百次,也发现不了这里。
“千总,就是这儿。”古尔乐勒住马,指着谷口,“那群野马在最深处,得往里走半个时辰。”
林厌点点头,一夹马腹,朝谷里驰去。
谷里比外面凉快得多,两侧的山壁把阳光挡住了,只漏下几缕金线,照在那些不知名的野花上,照在那些从石缝里钻出来的蕨草上,照在那些在溪边喝水的野兔身上。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前方出现一道更窄的裂缝。
那裂缝夹在两块巨大的岩石之间,宽不过四尺,深不见底,裂缝里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只有一股凉飕飕的风从里面灌出来,带着青草和泥土的气息。
“到了!”古尔乐翻身下马,走到裂缝前,“那群野马就藏在里头……”
裂缝里很窄,两边都是粗糙的岩石,走了几十步,眼前豁然开朗,那是一个藏在群山深处的谷中谷,四面都是陡峭的悬崖,崖壁上长满了灌木和藤蔓,瀑布从崖顶倾泻而下,在谷底汇成一条清澈的小溪,溪边是一片开阔的草地,草地上,一群野马正在悠闲地吃草。
大大小小,至少一百多匹。
黑风站在谷口,高昂着头,望着那群野马,一动不动。
那群野马也发现了它,停下了吃草,抬起头,朝这边望过来。
最前面那匹,是一匹枣红色的公马,比黑风矮半个头,但壮实得多,胸肌像岩石一样坚硬,四条腿粗得像柱子,蹄子有碗口大,它的鬃毛是深红色的,像一团燃烧的火,在阳光下闪着光。
它站在马群最前面,高昂着头,鼻孔喷着白汽,前蹄刨着地,发出低沉的嘶鸣。
那是警告。
这是它的地盘,它的马群,谁敢靠近,就跟谁拼命。
黑风没有动,只是站在那里,看着它。
那匹枣红马见它不动,更怒了,又发出一声嘶鸣,前蹄刨得更厉害了,地上的草被刨得飞起来,露出下面黑乎乎的泥土。
“千总,要打起来了。”古尔乐从裂缝里挤进来,站在林厌身后,声音压得很低,“那头枣红马是这里的王,黑风要收服马群,就得打赢它。”
林厌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黑风。
黑风慢慢朝前走去,步子不快,也不慢,每一步都踏得很稳,蹄子落地时,发出沉闷的声响,像战鼓。
枣红马见它走过来,不再刨地了,它低下头,鬃毛炸开,眼睛瞪得溜圆,鼻孔喷出的白汽越来越粗,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像闷雷一样的声响。
这是最后的警告。
黑风没有停。
它继续往前走,一步一步,不紧不慢。
枣红马终于忍不住了,它长嘶一声,四蹄腾空,朝黑风冲过来。
那一瞬间,林厌觉得地面都在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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