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厌双腿一夹,黑风猛地蹿出。
那一瞬间,古尔乐觉得自己看到了幻觉。
那匹黑色的马,载着那个黑色的身影,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在箭雨中穿行。
它左闪右避,每一步都恰到好处,每一支箭都擦着它的皮毛飞过,却始终没有一支能射中。
“这……这不可能……”秃鹫的眼睛瞪得像铜铃。
他是草原上最好的射手之一,他亲眼看着自己的箭射向那匹马,却亲眼看着那匹马像能预知未来一样,提前闪开了每一支箭。
黑风的速度太快了。
快到那些胡人骑兵还没来得及射出第二轮箭,它就已经冲到了他们面前。
林厌拔刀,那是一把普通的腰刀,铁壁关之战时,他用这把刀砍下了无数个胡人的脑袋。
但现在,这把刀在黑风的加持下,快得像一道光。
第一个胡人骑兵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刀砍下马。
第二个想举刀格挡,刀还没举起来,喉咙就喷出了血。
第三个掉转马头想跑,黑风比他更快,林厌的刀从他后背刺入,前胸穿出。
三刀,三个人。
秃鹫的脸彻底变了。
黑风的速度太快了,快到那些胡人的战马根本跑不过它。
它像一道黑色的旋风,在三十个胡人骑兵中穿梭,每过一处,就有一人落马。
林厌的刀法并不花哨,甚至可以说简单粗暴——劈、砍、刺、撩,全是战场上最实用的杀招。
但在黑风的速度加持下,这些简单的招式,变成了最致命的杀招。
三十个胡人骑兵,不到一盏茶的工夫,倒下了十九个。
只有十一个人逃进了山谷深处。
秃鹫也在那十一个人里。
他跑得最快,头也不回,连自己的刀都扔了,只求能快一点,再快一点。
林厌没有追。
他勒住黑风,站在满地尸骸中间,看着那些狼狈逃窜的背影,轻轻拍了拍黑风的脖子。
“够了……”
黑风打了个响鼻,昂首嘶鸣,声音在山谷中回荡,像是在宣告——这片山谷,从今天起,有主了。
张大彪带着狼牙队员跑过来,看见满地的胡人尸体,一个个像见鬼了一样。
“千总……您……您一个人杀的?”
林厌没有回答,只是低头看着手里的刀。
刀刃上沾满了血,一滴一滴,落在地上。
但他想的不是这些血,而是刚才那一刻的感觉。
黑风在箭雨中穿行的时候,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他和这匹马之间,建立了某种联系。
他能感觉到它下一步要往哪儿闪,它也能感觉到他下一刀要往哪儿砍。
人,马,刀,三位一体。
这种感觉,上辈子他骑过最好的战马,也没有过。
“古尔乐!”林厌忽然开口。
古尔乐浑身一激灵,连忙跑过来:“千总!”
林厌看着他,忽然笑了。
“你说得对,这匹马,确实是最好的。”
古尔乐愣住了,然后,眼泪又流了下来。
这次不是因为悲伤,也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骄傲——他发现的这匹马,配得上他的恩人。
“走吧!”林厌翻身下马,“把这里的野马都赶回去,把这些胡人的脑袋砍下来,回主营换钱……。”
“是!”
那天傍晚,野马谷两百三十匹野马,全部被赶出了山谷。
黑风走在最前面,林厌牵着它,没有骑。
那些野马就像跟着自己的王一样,乖乖地跟在后面,浩浩荡荡,像一片流动的云。
而那些胡人的脑袋,被砍下来,串成一串,挂在队伍最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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