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黑风忽然动了。
它绕着林厌走了起来。
一圈。
两圈。
三圈。
每一步都踏得很重,蹄子落地时,地面都在微微震动。
它一边走,一边嗅着林厌身上的气味,从肩膀到后背,从后背到手臂,最后,它的鼻子停在林厌伸出的那只手上。
那只手,从始至终,都保持着伸出的姿势,一动不动。
黑风嗅着那只手上的气味——铁锈味,那是刀枪的味道;煤烟味,那是燃烧罐的味道;还有一丝淡淡的血腥味,那是铁壁关之战留下的,至今未散。
那是战士的味道。
那是杀过人的味道。
黑风的鼻子抽动了一下,喉咙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嘶鸣,然后……
它低下了头。
把头抵在林厌的掌心里。
那一刻,古尔乐的眼泪夺眶而出。
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哭,只是看着那一人一马站在夕阳里的画面,眼泪就止不住地流。
张大彪的手从刀柄上滑落,喃喃道:“这……这怎么可能?我驯了二十年马,从没见过这种场面……”
林厌的手落在黑风的脖子上,轻轻抚摸。
黑风的皮毛温热光滑,像最上等的绸缎。
它的肌肉在他掌下微微颤抖,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兴奋,它终于等到了那个让它愿意低下头的人。
“好马……”林厌轻声说。
黑风打了个响鼻,蹭了蹭他的手,像是在回应:你也不赖。
就在这时,异变陡生!
山谷深处,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所有人都循声望去,然后,脸色齐刷刷变了。
那是一群胡人!
至少三十骑,穿着皮甲,背着弯弓,正从山谷另一头狂奔而来,为首那人,身材魁梧,脸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是阿骨打麾下的一名百夫长,绰号叫秃鹫。
秃鹫是草原上有名的猎手,以心狠手辣著称,专门负责在边境地区侦察、劫掠、sharen放火。
他怎么在这儿?
“不好!”张大彪脸色大变,“千总,我们被盯上了!他们肯定是跟着我们的踪迹来的!”
古尔乐的脸一下子白了。
三十个胡人骑兵,对二十个狼牙队员,再加上一个林厌,林厌手里有刀,但那把刀,能对付三十个骑兵?
“保护千总!”张大彪大吼一声。
林厌没有动,他还在原地,还在那匹黑马身边。
秃鹫勒住战马,居高临下地看着林厌,眼睛里闪过一丝残忍的笑意。
“大晟人?”他的汉话说得生硬刺耳,“好大的胆子,敢到这儿来?”
他的目光落在黑风身上,瞳孔猛地一缩。
“这匹马……这是野马谷的头马!我追了它三个月,每次都被它跑掉!”他狞笑起来,“没想到,今天它自己送上门来了!”
他一挥手,三十个胡人骑兵散开成扇形,弯弓搭箭,箭尖对准了林厌。
“放下那匹马,我可以让你死得痛快点。”
林厌没有说话,他只是伸手,轻轻拍了拍黑风的脖子。
然后,他翻身上马。
那个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就像他在这匹马上骑了十年一样。
黑风没有反抗,没有挣扎,反而昂起头,发出一声震天的嘶鸣。
那嘶鸣里,有愤怒,有战意,还有……兴奋?
秃鹫愣住了。
他追了这匹马三个月,知道它的性子——宁死不屈,从不让人靠近。可现在,它居然让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骑在背上?
“杀了他!”秃鹫大吼。
三十支箭,破空而来。
林厌双腿一夹,黑风猛地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