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勇愣了愣,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那笑声在夜色里传出很远,惊得远处马厩里的战马打了几个响鼻,他笑得很痛快,笑得很解气,笑到眼泪都快出来了,最后用粗糙的大手一抹脸,端起酒碗猛灌了一大口。
“好!打得好!”他把酒碗往桌上一顿,碗底磕在木桌上发出沉闷的响声,“下次胡人再来,石某也弄几罐,让他们尝尝厉害!今天你是没看见那些胡人的样子,火球一炸,鬼哭狼嚎,连滚带爬,比受惊的羊群还狼狈!老子守关二十年,头一回见胡人跑得那么快!”
他说得眉飞色舞,两只手比划着,仿佛又回到了战场。
林厌看着他,没有接话。
煤油燃烧罐,这次是打了胡人一个措手不及。
胡人的骑兵冲锋讲究的是气势,是速度,是一往无前的冲击力。
战马被训练得再勇猛,终究是chusheng,天生怕火!
几百个火球同时在面前炸开,火光冲天,浓烟滚滚,那种视觉和嗅觉上的双重冲击,足以让任何训练有素的战马失去控制。
但林厌心里清楚,这只是暂时的。
下次,胡人有了防备,就没这么容易了。
那些从战场上逃回去的胡人,一定会把火球的事告诉其他人,他们会知道大晟有一种能炸开、能燃烧的奇怪武器,会知道这种武器虽然可怕但数量有限,会知道面对这种东西不能慌乱、不能挤在一起、不能让战马被火吓住。
下次再来,他们会有准备。
也许他们会用湿布蒙住马的眼睛,也许他们会分散冲锋减少伤亡,也许他们会选择风向有利的时候进攻,让浓烟往关里吹而不是往关外飘。
到那时候,火球的威力至少要打对折。
但这话他没说。
石勇正在兴头上,二十年的老边关,难得打一场痛快的胜仗,难得有机会在酒桌上笑得这么畅快,林厌不想扫他的兴。
他只是端起酒碗,浅浅地抿了一口。
碗里的酒是铁壁关自酿的,用的是关外种的高粱,烈,辣,入口像吞了一把刀子。
林厌不太习惯这种酒,但今晚不能不喝,打了胜仗不喝酒,在这座关城里,比打了败仗还让人看不起。
酒过三巡,气氛越来越热烈。
篝火烧得很旺,橘红色的火光把整座关城的中心广场照得通亮。
广场上摆了几十张桌子,全是临时拼起来的,有的用门板搭的,有的用箭靶翻过来当桌面,高高低低,歪歪扭扭,但没有人在意。
铁壁关的士兵们三三两两围坐在一起,有的端着酒碗,有的抱着酒坛子,有的已经喝得站不稳了还硬撑着要再敬一圈。
有人开始唱歌。
唱的是边塞的老调子,粗犷,苍凉,在夜风里飘出很远。
最先开口的是一个老兵,四十来岁,脸上有一道从左眉梢一直划到右下巴的刀疤,那刀疤把他的鼻子劈成了两半,让他看起来像一头被撕扯过的熊。
他坐在角落里,抱着酒坛子,用沙哑的嗓子唱了一句:
“饮马渡秋水,水寒风似刀……”
声音不大,但很稳,像石头一样沉。
旁边有人跟着和:“平沙日未没,黯黯见临洮……”
更多的人加进来:“昔日长城战,咸意气高……”
最后变成几百人的合唱,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响,像是要把这座关城的城墙都震塌。
林厌坐在那里,听着这些歌声,看着这些满身硝烟血迹却笑得肆意的士兵,心里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
这些人,昨天还是陌生人。
他从朔风营带人来增援铁壁关的时候,这些人站在城墙上打量他,眼神里有好奇,有审视,也有一丝不以为然,一个十九岁的千总,嘴上没毛,办事不牢,能有多大本事?
今天打完仗,那些眼神变了。
他带着人冲出去收尸的时候,有人帮他抬担架;他蹲在地上记阵亡士兵名字的时候,有人悄悄把火把举到他旁边。
从陌生到熟悉,从怀疑到信任,只用了一天。
明天,他就要带着剩下的人回朔风营了,这些人里的绝大多数,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
铁壁关和朔风营隔着很远,在这条战线上,这个距离意味着两个不同的战区,意味着除非有重大战事,否则两边的兵永远不会再有交集。
但今天活着,就值得喝一碗。
这个念头很朴素,今天还活着的人,就应该好好活着。
哪怕只是一碗酒。
文若谦凑过来,压低声音:“千总,抽调的五百人,今天表现怎么样?”
林厌想了想:“还行,没跑,没乱,跟着冲了。”
林厌想了想:“还行,没跑,没乱,跟着冲了。”
这话说得轻描淡写,但在边军的语境里,“没跑、没乱、跟着冲了”已经是很高的评价了。
边军打仗,最怕的不是敌人太强,是自己人先乱了,一支五百人的队伍,如果有十个人在关键时刻转身逃跑,就能带动一百个人跟着跑,然后就是兵败如山倒。
今天这五百人,面对火球炸开后的混乱场面,面对胡人溃退时零星的抵抗,没有一个人掉头往回跑,这本身就是一种难得的素质。
“那回去之后……”文若谦欲又止。
林厌看了他一眼,知道他在担心什么。
“回去之后再说。”林厌端起酒碗,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愿意留在独立营的,可以留下,不愿意的,也不强求。”
文若谦点点头,掏出一个小本子,借着火光记了下来。
这是文若谦的习惯,什么事情都要记下来,写得工工整整,说是回去要整理成文书存档。
林厌有时候觉得他太较真,但也没拦着。
文若谦写了几笔,又抬起头:“千总,阵亡名单抄录了两份,一份送回朔风营存档,一份留在我这里备查。”
林厌点点头:“伤员的药够不够?”
“够的,从朔风营带来的伤药还没用完,铁壁关这边又支援了一批。”文若谦合上本子,“不过有件事我得跟您说,石将军那边对咱们的人挺照顾的,今天分战利品的时候,主动多给了咱们三成,说是火球的功劳最大,应该多分。”
林厌没说话。
石勇这个人,粗中有细,多给三成战利品,不光是感谢,也是在拉拢。
铁壁关孤悬边塞,补给线长,兵力有限,能多一个靠谱的盟友,对石勇来说是求之不得的事。
这是好事,但也是麻烦,石勇拉拢他,朔风营那边就会更加提防他。
一个千总,手下的兵不过五百人,却能在铁壁关打一场胜仗,还能让一个守关将军主动示好,这种人在朔风营那些将军们眼里,不是人才,是威胁。
正说着,一个满身酒气、身材颇为健硕的士兵踉踉跄跄走过来,手里端着一碗酒。
这人二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得五大三粗,膀大腰圆,一看就是个能打硬仗的料。
他的甲胄上还沾着没擦干净的血迹,左臂的护臂不知丢到哪里去了,露出来的小臂上有一道还没结痂的刀伤。
他走到林厌面前,扑通一声跪下了。
那一下跪得很用力,膝盖磕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溅起一小片尘土。
林厌眉头一皱:“起来……”
那士兵没起来,只是端着酒碗,红着眼眶看着林厌。
他的眼眶是真的红了,不是喝酒喝的那种红,是要哭又强忍着的那种红,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跪在地上红着眼眶,那画面说不上好看,但有一种让人心里发紧的力量。
“千总,俺叫王天牛,是左哨三营的人。”他的声音有些发抖,但每个字都说得很用力,像是怕林厌听不清似的,“今天被抽调来跟着您打仗,俺在左哨三营待了三年,三年打了五仗,死了两任营正,俺自己身上也挨了三刀……”
他扯开衣领,露出胸口和肩膀上的伤疤,三道伤疤,一道比一道深,最新的一道还泛着粉色,是新长出来的嫩肉。
“可从来没人像您这样……”
他的声音哽了一下。
“冲在最前面,带着俺们杀敌,打完仗还亲自给阵亡的兄弟收尸,记名字,发抚恤!”
他深吸一口气,像是要把所有的情绪都压下去。
“俺在左哨三营待了三年,三年了,从来没有人给阵亡的兄弟记过名字,死了就是死了,往乱葬岗一扔,烧张纸就算完事了,俺们这些当兵的,命不值钱,死了连个名字都留不下……”
他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砸在地上,混进尘土里。
“可今天,俺看见了,您一个一个地问名字,一个一个地记在本子上……”
王天牛抬起手,用袖子狠狠抹了一把脸。
“千总,俺是个粗人,不会说漂亮话,但俺知道,能对死了的兄弟这么好的人,对活着的兄弟只会更好。”
他举起酒碗,手腕微微发抖,酒液在碗里晃动,映着火光。
“千总,这碗酒,俺敬您!俺想来独立营,从今天起,俺这条命就是您的了!您让俺往东,俺不往西,您让俺杀胡人,俺绝不皱一下眉头!”
说完,他一仰头,把酒干了。
烈酒灌下去,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几下,脸上的表情像是在咽刀子,但硬是一口没剩。
林厌看着他,沉默片刻,端起自己的酒碗,也干了。
碗底朝天的瞬间,林厌觉得自己的嗓子像是被火烧过一样,铁壁关的酒,真的太烈了。
“起来吧,回去喝酒!”
王天牛爬起来,抹了把脸,摇摇晃晃走了回去,他的腿有些发软,走了两步差点绊倒,扶住旁边的桌子才稳住身形。
旁边有人起哄:“王天牛,你小子行啊,抢着给千总敬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