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法律顾问说:“你写诉状时,你已根据你最严重的精神损失来计算了,你不会按最低的来算的,所有诉状的人都一样的,法院也不允许你再随便加大赔偿的,你应该知道。”
袁大妹说:“你爸死了,而且意外死亡,受到严重的精神打击,我们也理解。但具体的讲,严重到哪一地步呢?你没有说清,只是说严重而已。打个比方说,一个人得了重感冒,他说病很重,另一个因病住院,他也说病很重,由你来诊断,哪一个病重,哪一个病轻?现在,不是你不想说,而是你根本就无依据可说。我来问你,你说你妈精神上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她看医生了吗?住过院了吗?”
原告方答不起来,袁大妹继续说:“没上医院看过医生,怎么就说严重了呢?拿什么作依据?还有你和你的弟妹们,凭什么说精神受到严重的打击?有依据吗?没有任何依据,那就是没有受到严重的打击,不能用‘严重’这一个词语,只是一般的打击。”
袁大妹说得“文化人”和周明壮一时哑口无。好久,“文化人”才说上一两句:“你说的那么轻松,受害人的精神打击不是用一把尺子就可以量出来的,也不是用一杆秤来秤可以秤出来的,毕竟死了一个人,一个人的命都没有了,你说不严重吗?还有什么比死了人更重要的呢?死了人,受到的打击还不算严重,难道还有不死人的打击严更重?”
袁大妹说:“我不是说死了人精神受到的打击不严重,而是看什么样的人,他承受精神打击的程度。有的人,承受不了,必须住院抢救才能活下来,这就是很严重的那种,现在被害人家属没有一个人因精神上的打击而威胁到生命,这就是不严重,应该减少你们提出的精神损失费,不应该那么多。”
被告方法律顾问说:“根据我国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失赔偿标准为: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被告方法律顾问停几秒钟,喝了一口冷开水,又继续说:“现在,根据你们家的这种程度,不应该算为严重精神损害,刚才袁大妹讲的很有道理,也有依据。我就算你们家属于严重的精神损害,按照严重精神损害中的最高等来计算给你,也就是1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按事算,不按人数计算,也就是说发生了这一件事情,就按这一件事情计算,不是按照你家有多少人,一个人一个人的赔偿数目,然后加起来。我们只能以事来计算,不同意的话,谈判失败,因为你们根本就不按照法律来谈,不按法律来谈,那就是乱谈,说得严重一点,就是无理取闹。”
周明壮说:“那就按你说的10000元算吧!”
“请双方记下,精神损失赔偿费10000元。”被告方法律顾问接着说,下面讨论第四项:扶养费。”
袁大妹继续说:“按照本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以及国家的扶贫资金,每月最多付600元,156个月应该是600元月*156月=93600元。以上合计为:40000元+10000元+10000元+93600元=153600元。如果原告方不同意这个数目,我也不同意再往上升。”
周明壮和“文化人”低语了几句,然后说:“行!就按这个数目吧!”
被告方法律顾问面对双方说:“请大家记下,双方一致认为,这一项赔偿金额为153600元。”
肖跳虫和袁大妹想,那天讨论会时,法律顾问都不说这些,我们也不懂,现在才说,才知道是这么一回事,不知道法律顾问唱的是哪一出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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