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三年(公元
744
年)初夏,洛阳城浸在满城槐香里。
洛水穿城而过,岸旁酒旗斜挑,风里裹着新酿春酒的醇香,混着街边胡饼的焦香、南市驼队的铜铃声
这正是东都盛唐气象最盛的时节。
城东临河的一座酒楼里,正摆着一场文士小宴。
洛阳本地的文人早得了消息:刚被天子
“赐金放还”
的李太白,一路东游到了东都。
满城人都想亲眼见见这位让高力士脱靴、杨贵妃磨墨的
“谪仙人”,能入席作陪的,皆是本地有名的文士。
李白入席的时候,一屋子人都抬了头。
他四十四岁,穿件干净的白袍子,腰上挂着把宝剑,鬓角有点发白了,但走路带风,半点没有丢官的丧气样。
刚从长安的规矩里挣脱出来,不用再看权贵脸色,他整个人都透着股松快劲儿。
他朝众人拱了拱手,笑声朗澈,话音未落便先抓起酒樽斟满,一饮而尽,全然没有半分名士架子。
席末坐着三十三岁的杜甫。
他穿件半旧的青布衣服,安安静静坐在那儿。
此时的他科举落第没多久,在洛阳飘着,还没什么名气,在满座名士里只算个后辈。
他是跟着世交来赴宴的,从听见
“李白”
二字起,心里便翻涌着仰慕
。
他早已背熟了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也神往着那人仗剑远游、笔落惊风雨的意气。
可他不肯失了分寸,只静静坐着,目光落在李白身上,庄重又克制。
席间主人引着杜甫上前引荐,话音刚落,杜甫便整了整衣衫,长揖到地,语气诚恳厚重,不卑不亢。
“子美久仰太白兄大名,长安归来,满城皆诵兄之诗篇,今日得见,三生之幸。”
李白连忙伸手扶住他,目光落在杜甫脸上,扫过他眼底的沉郁与锋芒,又听见
“子美”
二字,当即恍然,朗声笑起来:
“原来是杜子美!北海李公(李邕)前两年还与我提过你,说你年少有才,诗作全无浮艳气,有老成风骨,今日一见,果然气度不凡。”
这句夸赞并非客套。
李白一生爱才重侠,最厌趋炎附势之辈。
眼前的年轻人虽衣着朴素、尚未成名,却眼神清正,周身没有半点谄媚气,反倒带着一股扎实的沉劲,恰合他的脾性。
二人当即并肩入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