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他熟悉公安局领导,没事,要不然很可能被拘留一个星期。如果在法庭上又扯上这件事情,那就不同一般了,毕竟过山风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捕杀二级保护动物,那可是违反刑法的,不是违反一般的治安管理条例,一旦追究起来,不好找关系解决。如果法院不开庭,法庭工作人员不必再作具体的调查,他们跟公安局要材料就行,这是民事纠纷案,不是刑事案件,采取调解来解决即可。
肖跳虫得到被告的消息后,他虽不用答辩,但总放心不下,他毕竟已进入公安局做过两次笔录,如果再打这一场官司,又扯出新的事情来,那可是要坐牢的。他知道,自己经不起再受追究的原因有两点:一是那天拎毒蛇上班车,这的的确确违反了《公共安全法》和《治安管理法》;二是他从事收购野生动物已有两年多了,过山风蛇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不仅违反一般的法律,而且违反了刑法。根据这两点,很可能挨坐牢了。
同样,袁大妹有她自己害怕的短处,虽然她第一次卖蛇,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但她也是拿蛇坐班车去的,同样违反了《公共安全法》,这可是一条重要的法律,处罚也是较严重的,轻则拘留,重则坐牢。一旦打起官司来,原告和被告就是战场上的敌人,进行着你死我活的辩论斗争,谁不想把对方打下去,谁不想自己获胜?每一边都在想方设法挖掘对方的缺点,把对方挖得体无完肤,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可能都被对方挖得一点不留。
被告华聪明一方三人各有担忧原告戳穿的一面,很不想开庭宣判。但肖跳虫不好意思提出来,袁大妹更不好意思提出。当然华老板是他们三人中最害怕的一个,肖跳虫和袁大妹两个不用商量就知道的,但他们在等华老板的电话,听听华老板的看法,也许华老板有他新的一套方法来解决,毕竟华老板有他公司的法律顾问,他们精通法律,灵活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当然也包括肖跳虫和袁大妹。
肖跳虫在等华老板的电话,袁大妹也在等华老板的电话,但等来的电话不是华老板的,而是法院的电话。法院告诉他们,这一次的民事纠纷案,法院先由他们双方自己协调商量,商量好了,达成一致,再在法院办理调解手续即可,不必开庭,肖跳虫和袁大妹都在电话里表示同意协商的做法,其实法院先通知华老板,华老板高高兴兴地接受调解通知,至此,原告与被告双方悬着的心,终于像石头一样安全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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