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壮自从向法院递交诉状以后,在家等候法院通知的这些天里,心里有些后悔。如果开庭了,被告肯定挖出他父亲从事近二十年来收购野生动物的罪状,那可怎么办?法院一旦追究起来,很可能将没收他父亲这二十年来的经济利益所得,不但得不到赔偿,很可能倒贴交处罚金,如果这样,那将倾家荡产。
周明壮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而是有法律依据,他越想越害怕,打电话跟“文化人”商量商量,说:“我们可能太急躁了,不忙先递交诉状给法院,应该和他们商量商量,一次商量不行,二次商量,二次商不行,三次商量,三次商量不行,那就四次商量,商量总会有个结果的,他们应该总会答应赔偿的,只是多多少少而已。现在递交了诉状,法院人员可能进行实地调查,一旦调查出我爸从事这一行职业已有近二十来年,或者在法庭上被告揭穿我们的短处,法院是不是追究我爸的犯罪事实,然后对他的这二十年来年所得的经济收益采取没收处罚,那我就得不偿失了,甚至倾家荡产。现在我们怎么做才可能避免这些事情发生?”
“文化人”说:“你前怕虎后怕狼,前两天怕我写诉状用时间太长,我一两天写好,上交了法院,你又怕牵出这一码事情,做什么事,不想前,不想后,想做就做,做了后悔。现在已到了这个地步,你还能咋样?只能等等,法院想做的事,法院想了解的情况,我们能阻拦么?我们能不给么?我们能不配合么?”
周明壮说:“难道真找不到什么好办法了?”
“文化人”说:“我们可以跟法院反映我们的具体情况,反映我们的想法,反映我们的要求,我们请不起律师,在法庭上辩论,已经失去了实在的意义,法庭上,我们无话可说,也没人帮说。我们可申请法院撤诉,不必开庭,由法院牵头作主,通知被告方进行调解,原告被告双方坐在法院办公室自我调解,达成一致即可,被告方也许会同意的,法院也想把事情简单化的。谁想做麻烦的事呢?越简单越好,法院可免了下乡调查这环节,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只看被告方是否同意。”
周明壮说:“那我们试试看,也许行得通,还是由你来写申请书吧,我不会写的,如果能够实现,对法院对我们对被告都是有利的。”
话从两边说起,华聪明递交答辩状给法院后,他也在思考一个问题——法院会不会追究他的法律责任,甚至刑法责任。前几天,华聪明的大儿子华明诚给人处理过山风蛇时,处理师傅明李李把他处理过山风蛇的经过全录了下来,晒到朋友圈和抖音里,后被公安局网警调查,华老板被牵连还被关了一个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