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令有四把新锁。
苏听澜先看见的却是一根麻绳。
腊月二十午时,先遣官队抵达旧河床。领队御史书吏姓贺,带二十名禁军、四名录事、四把铜锁和一卷查封文书。
贺书吏要求拆掉原有四方锁,换成钦差专锁。
顾昭宁站在入口前:“旧锁可加封,不可拆。”
“钦差奉旨查办王府劫粮。原保管各方均涉案,继续持钥不合规。”
“转运司也涉案。”
“韩大人只是被王府单方指控,尚无定论。”
“顾营也是被告示单方指控。”
“所以顾营钥匙同样收缴。”
贺书吏说得滴水不漏。
四方互相指控,便把四方全排除,由钦差一方独占钥匙。听着最中立,结果却是粮门只剩一只手能开。
顾昭宁没有让。
禁军也没有拔刀。
二十人分成两列站在雪地里,手按刀柄,脚尖却都没有越过警戒绳。领队显然知道顾营刚与北朔三百骑对峙过,不愿先在粮门前流大雍人的血。
僵持一刻钟后,苏听澜赶到。
她没有先看四把锁,而是请贺书吏把查封文书放到验粮桌上。
“王府愿意接令?”
“先验令。”
“钦差文书,地方王府无权挑拣。”
“不挑内容,只核收到什么。”
苏听澜让宁知微记录标题、页数、印数和纸边,再让商会与转运司各留一名见证。贺书吏若不许,便无法证明自己交出的是真令;他最终将文书展开,却不许任何人触碰钦差大印。
苏听澜真的没碰印。
她先摸了捆文书的麻绳。
“这是临渊南市周记绳行的货。”
贺书吏冷笑:“天下麻绳都长得一样?”
“周记为省麻,每十股掺一股旧渔线。旧线浸过鱼油,冬日颜色更深。临渊只有他家这么做,便宜两文,商队捆重货却不肯用。”
她把绳结翻过来,里面果然露出一股发黑细线。
“钦差进城后临时换绳,有何问题?”
“没有。问题是绳结下面压着纸毛。”
文书边缘有两处细小凹痕,正与麻绳纹路相合。说明这根绳不是进城后临时换上,而是在墨迹未完全干时便捆过文书。潮墨沾住纸毛,拆开后才留下浅白印。
“这份令在临渊附近写成。”苏听澜道。
贺书吏道:“钦差行辕本就在路上,何必由京城写?”
“所以看日期。”
查封令落款腊月十四。
正文却写:靖北王府于腊月十六夜私入地下官仓,劫粮一百八十石,扣押合法雇工,毁坏转运水闸。
宁知微先前只看到抄出的物品目录与用印日期,今日见到全文,时间矛盾终于落在同一张纸上。
贺书吏道:“十四是钦差总封令日期,十六之事属于地方补录。”
“补录人是谁?”宁知微问。
“转运司呈报。”
“何时呈?”
“何时呈?”
“十七清晨。”
“十七清晨的呈报,如何进入十四日已经盖印、已经捆绳的正文?”
贺书吏没有立刻答。
一名先遣录事道:“总令预留空处,地方补写。”
苏听澜把纸迎光举起,却没有触碰印面。
正文前后墨色完全一致,字距也没有预留后补的挤压。更关键的是,纸张有一道横向水纹,十六夜、劫粮、一百八十石这些字正跨在水纹上。若先盖印捆好、后拆开补录,补写处受绳压不同,墨会在凹纹处断开。
现在所有笔画连贯。
说明整段正文一次写成。
要么落款日期是假的。
要么腊月十四时,写令的人已经知道两日后王府会进入地下、救出一百八十石粮。
“还有脚程。”苏听澜道。
她取出南门驿册抄页。
先遣官队腊月十七午后从青石驿出发,十八夜到临渊南郊,十九进城。青石驿距地下旧河床一百二十里,快马传递十七清晨的现场呈报,最早十七午时送到。
可驿册记载,官队十七辰时已经在青石驿领取四把查封铜锁,锁牌上提前刻有“旧河粮囤”四字。
辰时早于午时。
他们拿到现场呈报以前,连锁上的地点都刻好了。
“边粮查封可以提前备锁。”贺书吏道。
“可以。”苏听澜没有硬驳,“但预备锁通常只刻行辕号,到了现场再挂牌。你们提前刻旧河粮囤,还恰好备四把,说明不仅知道地点,也知道原门上有四方锁。四方补验是十八日午前才定,十四日的总令不该知道。”
她又指正文里的一百八十石。预案可以写“涉案粮若干”,不能提前写出救援结束后才称出的净数。若说数字是后补,就必须解释为何整页同墨、同笔、同一道绳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