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贵妃有些头疼的打量起季褚,看卖相,确实配得上自家闺女。
才学气度也是不凡,可这样的人,真能看上自家那个不着调的闺女么?
这才等了半个时辰,就又不见了人影……
万一撮合不成,惹恼了季褚,反倒是会坏了儿子的大事。
思及此,她也只能先稳住局面,等婢女把闺女找回来再说。
马贵妃轻抬眉眼,语气温和得体,“季少保才名远播,京中才子佳人,无不以求得你的诗句为荣。
今日有幸相见,不知本宫,是否也有这份荣幸,请少保即兴赋诗一首?”
一听真是谈诗论赋,季褚的心瞬间踏实了一半。
宠粉,他是专业的。
何况,宠的这个粉丝还是自己小姨子。
季褚忙起身,从容行礼,“殿下抬爱了,臣不过是侥幸得了几分虚名,哪里当得起这般赞誉。既然殿下不嫌弃臣才疏学浅,臣便斗胆,当场献丑一首,聊表心意。
还请殿下出题。”
倒是个谦逊知礼的。
马贵妃心中暗忖,果然如吾儿所,此人外和内刚,吃软不吃硬。
待之以诚,则温顺谦和,若以机心相欺,便会锋芒毕露,极难拿捏。
“听说季少保擅长写人,那就以本宫为题,即兴一首吧!”
季褚颔首,上下打量起了对方,心里快速思忖到底抄哪一首合适。
你别说,给这“臭名昭著”的公主做诗,还真有点难他季大人了。
不管传是否为真,稳一手绝对没坏处。
这种人,身边肯定少不了阿谀奉承之辈,直接夸她漂亮,太俗,说不定人家早就听腻了。
那就只能……夸她人性再兼顾一点漂亮。
想了想,季褚很快便圈定了目标诗词《桃夭》。
此诗虽是经典的催妆之作,可换个场景解读,亦是夸赞女子温婉贤淑,旺家宜室的绝佳之选。
眼前这位可是他的小姨子,自然要往心尖上宠。
何况李清溪正值谈婚论嫁的年纪,此诗一出,必能为她扬名。
说不定将来能觅得比她二位姐姐更为良配的归宿。
当姐夫是真不容易,为小姨子的终身大事,他也操老心了。
想到这儿,季褚差点没给自己感动到。
而他那肆无忌惮的坦荡眼神,自媚眼至全身,看的马贵妃耳垂微热,一时竟也有些手足无措。
毕竟,她出身名门,名门最讲礼仪。
不管是待字闺中,还是进入深宫,都还没哪个男人敢这样盯着她看。
简直无礼至极。
马贵妃媚眼渐渐愠怒,准备提醒一下季褚,不要乱看。
就听季褚略一沉吟,开口说道:“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逃之夭夭,有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一句吟罢,满殿静谧。
马贵妃本就是有名的才女,略一回味,便明白了其中深意,眸中异彩连连,心头又惊又喜。
此诗绝对是一首赞美女子贤淑有德,宜室宜家的千古名篇。
这……简直是把女儿夸上天啊!
此诗一旦传扬出去,女儿的恶名必然变成才华德行,传遍京城,将来择婿……
呸,还什么将来,眼前不就是一位佳婿吗?
他似乎很中意自己的女儿,不然,为何能做出这般真情实意的诗词?
把女儿的容貌气度与贤德一并夸赞,听得马贵妃心头大为受用,眸中泛起柔光,脸上也缓缓漾开一抹惊艳的笑意,“好一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少保之才,果真名不虚传。”
这般人物,若能成为长平的良人,不单女儿有了依靠,儿子的大事也稳了。
“殿下满意就好!”季褚松了口气,也不免有些暗自得意。
这不就过关了?
怎一个稳字了得!
可那一句“殿下”却听的马贵妃瞬间错愕当场,只一瞬,笑容便僵在了脸上。
殿下,而不是娘娘!
女儿不在,季褚把自己当成了女儿……
而季褚未曾见过长平,那么……这首诗,是……为本宫做的?
他,莫不是看上了本宫?
思及此,马贵妃绝美的容颜,宛如熟透的蜜桃,瞬间氤氲起了一层淡淡的桃红。
她是神通广大的贵夫人,可她深居简出啊!
哪见过这般直白滚烫的表白……一时之间,心里就好似住了一只乱撞的兔子,怦怦跳个不停,连呼吸都轻了几分。
她正准备解释一下,就听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