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工人被我带动的,可以说是乌烟瘴气。
试想一下,你的同事,天天迟到早退,哎,没一点事,连个口头批评都没有,你天天守时守点,难受不?
人性就是这样,不会变的,负能量远比正能量,更容易传播。
不少工人都出现了早退的迹象,当然了,跟我是没得比的,我上午去工作,吃完午饭我就直接溜了。
论偷奸耍滑,那我必须是第一啊。
送走了叶童和梁启文,我便躺在家里无所事事,坐等叶叔叔回来。
他必须得给我一个说法,要是给我个三百万的,想弥补他的亏欠,那我也不是不能原谅他。
叶叔叔和吴月晚上才回来,估摸着,是送叶童上了飞机才往回赶。
真是时间管理大师,一点都不耽误。
叶叔叔一回来,就给我打了电话,让我去他家喝茶。
这么大一个老板,抠搜的连饭都不请,让一个喝可乐的人,去喝茶?
一点诚意都没有。
我到叶叔叔家的时候,吴月正在家里打扫卫生,叶叔叔坐在沙发上,拿着笔记本不知道在看什么东西。
“吴阿姨,老板不做来这应聘保姆啦?”我嘴不怂的坐到叶叔叔对面,对正在打扫卫生的吴月说道。
一个女人,哪怕她地位再高,当她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都会心甘情愿的,为了对方付出。
她表现的机会并不多,叶叔叔家有保姆,也就是常年不在老家待,房子才需要打扫。
吴月听到我打趣的话,并未生气,她莞尔一笑,继续干着自已的活。
叶叔叔的表现很自然,两个人一点都不客气,各忙各的。
书上说,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就只有一种可能,有过肌肤之亲了。
我原以为,我们组长是赖老三的继承人,没想到啊,叶叔叔看起来那么正气,背地里,他才是赖老三的富贵版本。
吴月的脸上,始终挂着甜蜜的微笑,那股子笑意,由内到外,藏都藏不住。
“叶叔叔,你这事,做的不地道啊。”
我坐直了身子,看向叶叔叔说道。
“哦?”
叶叔叔放下电脑,慢悠悠的泡着茶。
按道理来说,这么大一个老板,平时应该很忙的,喝个茶还磨磨唧唧,从大壶倒进小壶,再从小壶倒进杯子,手续麻烦的很。
从效率上来说,还没我爸泡茶的技术好,整一个杯子,抓点茶叶,几分钟就能开喝了。
就叶叔叔这速度,去沙漠里了能喝死。
“这么久没见,你变化蛮大的。”
叶叔叔看着我,眼神里带着审视,还有那么点欣赏。
“经历使人成长嘛。”
“叶叔叔,你就开门见山的说,我有没有什么补偿?”
我知道叶叔叔话里的意思,以前我每每看见他,都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他总能看透我的心思,但时过境迁,那个少年,受他的影响,也长成了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