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尔打定主意,榨干这个岗位最后的剩余价值。
花了两天的时间,他以五百元的价格出手了自己的正式工名额。
如今手里有了钱,孟德尔的底气也足了不少。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五百元可是一笔巨款。
一斤肉几毛钱,而一斤大米不过一毛左右,这五百元可是整整五千斤大米。
按几十年后的物价,这五千斤大米按两元一斤算也得一万块,可想而知这五百元有多值钱。
工作虽然没了,但孟德尔并没有急着把这件事告诉李素华,她要是知道了,以她的小心脏,指不定还会出什么幺蛾子。
等一切安排妥当之后,再告诉李素华吧。
一如往常那般,孟德尔摸着下班时间,回了家。
老太太在家平时没啥事,不是织毛衣就是纳鞋底,今天倒是有些例外。
孟德尔刚刚把车子停好,老太太就着急忙慌地迎了上来。
“秉昆,你哥指定是出啥事了,你快来看看吧。”老太太皱着眉头着急道。
“咋回事?”
闻,李素华连忙拉着孟德尔走进了堂屋,指着桌子上的信件忙解释,“今天下午来了封电报,我也不敢找别人看,这一下午,我都在寻思是不是你哥出了啥事?”
听到这儿,孟德尔心中已经有了大概,周秉义在兵团那边好着呢,要说真出啥事,那也只能是好事。
印象中,按照剧情发展,这个时间点,周秉义和郝冬梅,应该是蜜里调油如胶似漆的阶段,甚至还钻了小树林呢。
他能有个屁的事!!!
无非就是今年不回来,明年回不来之类的,车轱辘重复的话。
“别急,别急,让我看看电报里写了啥。”孟德尔出声道。
“好好好,你快看,看你哥写了啥。”
孟德尔接过电报,仔细看了起来,内容不多,很快就看完了。
和他想的差不多,今年过年回不来,让周秉昆好好照顾老太太。
“就这?”李素华有些疑惑地问。
孟德尔点了点头,又偏头看向李素华,“那你还想他出点什么事不成?”
“呸呸呸,你个瘪犊子瞎说什么呢!”李素华抬眸瞪了孟德尔一眼。
“那今年家里又只剩我们两个了?”
孟德尔点了点头,轻轻嗯了一声。
“你这倒霉孩子!”李素华笑骂了一声,“饿了吧,饭给你热着呢,快去吃吧。”
“好嘞,妈。”
孟德尔应了一声,把饭菜端到桌子上,喊着李素华一起吃了起来。
“妈,我这毛衣都小了许多,你就不能帮我拆了重新给我打一件吗?不要只顾着给周蓉打毛衣呀。”孟德尔偏头看了眼炕上织到一半的毛衣,随口提了一句。
“那是你姐!”李素华拿起筷子,在空中虚点了一下,“你姐是女孩子又在贵州山区,听说那边冷得厉害,你姐打小就不会针线,我不给她打给谁打,指望那个诗人?要说他拿笔杆子还行,至于这针线活算了吧。”
“你这老儿子就在我身边,我还能忘了你不成?等你姐还有你哥的衣服打完,我就给你做。”李素华安排道。
“呵,你去年也是这么说的,结果呢?那毛衣到现在还没打完呢。”孟德尔吐槽了一嘴。
要说家里谁最疼原身,那自然是李素华,可是疼归疼,但在外的两孩子也是她的心头肉,不能不管呀。
“嘿!你这还记上了。”李素华重重地咬了口玉米饼子。
似乎是想到,李素华又叹了口气,“你说你爸什么时候能原谅你姐,这都三年了,也不跟你姐联系一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李素华不知道,可孟德尔却知道。
明年,也就是七三年,周志刚会趁着年假去一趟贵州,见一见周蓉,还有那个和他差不多大能做兄弟的女婿,冯化成。
见了面,周志刚的气也就消了。
实在是气不起来,周蓉的生活实在太苦了,住在山洞里,连个像样的房子都没有,和野人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放心好了,周蓉可是宝贝疙瘩,他还真能不认这个女儿不成,也就是说说而已,等气消了,自然就没事了。”孟德尔端起瓷碗,将碗里的大碴子粥一扫而空。
说起周蓉,孟德尔对她没有一丝好感可。
她就是一个极度自私自利,没有半分责任感的贱人,可偏偏又命好得很。
前半生追求爱情,嫁给了自己爱的人,后半生舒舒服服,嫁给了爱自己的蔡晓光,衣食无忧。
生了个女儿,丢给周秉昆,一带就是十六年,生疏的母女关系,去了趟贵州便和好如初。
这命,简直不要太好!!!
“胡说什么呢!都是一家人怎么可能真断绝关系!再胡说,看我揍不揍你。”李素华抬手打了他一下。
“好,好,好,我不说了还不成。”
在周蓉这件事上,孟德尔懒得和老太太掰扯。
说到底,不论是周志刚,还是李素华,都偏心周蓉、周秉义多一些。
周蓉任性妄为,一个人跑到贵州去追求爱情,不顾家人反对嫁给诗人,他周志刚也就忍了三年,不还是屁颠屁颠跑了过去,和女儿和好。
至于周秉义更不用说了,结婚这么大的事,不也没告诉家人,直接先斩后奏,他周志刚不也一个屁都不敢放。
到了原身,周秉昆想娶郑娟,他周志刚是这反对,那看不上,不就是因为郑娟没冯化成,郝冬梅那样高的学历和好的家世嘛!
说到底,就是势利眼,嫌贫爱富,看不起人罢了。
“对了秉昆,下午的时候我去了一趟乔婶子家,春燕这个干闺女,我是真的喜欢。”
孟德尔不接话茬,“你不是认了干闺女嘛,挺好的。”
“秉昆呀,妈想更进一步,让你和春燕处对象,你看怎么样?”
“不怎么样,我拿她只当妹妹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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