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给双方介绍了一下后,便离开了。
剩下的时间交给陈向东与乐队几人自己磨合。
吉姆?莫里森倒是始终都没走,一直跟在陈向东身边。
从陈向东歌词的编排来讲,他就很好奇,这首歌到底是个什么歌?
卢卡斯以往唱了好几首原创的。
却都不像这首歌一样,给他一种怪异的感觉。
陈向东再次与乐队的这几人一一认识。
一个是白人主吉他手,主要用木吉他和电吉他。一个是黑人副吉他手,主要用贝斯和电吉他。
在洛圣都这种摇滚至上的城市,乐队配有两个吉他手很正常。
不过。
这间录音棚不算小,也算不上大。
按照常理来讲,一个乐队标准是六个人,这只有四人。
另外是黑人鼓手,白人键盘手。
陈向东与几人交流了一番后,大致了解到了几人都会什么乐器,擅长什么风格。
好在虽然只有四人,但都能满足他的需求。
除了一点,就是还差一个吹口琴的。
恰好,在场有一人还真就会吹口琴。
陈向东转头看向吉姆?莫里森。
与其说是看着吉姆,不如说是看着吉姆身上挎着的斜挎包里揣着的东西。
吉姆满头问号。
“卢卡斯,你现在应该和这群乐手交流,看我干什么?”
陈向东发问。
“你口琴吹得好吗?”
吉姆一愣。
这回不再是之前被问到吉他时那副尴尬的模样,反而来了精神。
“哦,我的朋友,我的技术你还不清楚吗?如果需要我帮助的话,我很乐意效劳。”
于是,五个人算是凑齐了。
陈向东先找来一把木吉他,和在场几人演示了一遍自己想要达到的效果。
未开始,除了卢卡斯有些兴奋以外,其他四人都有些不以为然。
这小子除了长得帅以外,他们看不出什么特别的地方。
写出来的歌词,像是有点东西。
但是又让人看不懂,并且结构混乱。
包括旋律也是。
几人中唯一能看得懂曲谱的键盘手是这么评价的。
“朋友,恕我直,你这个曲谱前半段和后半段像是两首歌。”
而对于这样的一个评价,陈向东只是笑了笑。
废话。
他就是将两首歌合在了一起,不像两首歌就怪了。
但它合在一起是如太极般的阴阳融合,而不是搞生物实验般的拼接。
他拿起木吉他,一边说着,一边指挥。
“这位伙计,刚开始的时候,你先拿着木吉他,像我这样弹,就这样拨弦。拨完一段后,轮到吉姆,你开始吹口琴,这个时候声音要小,只吹几个单音,不用太过花哨。”
“然后开始进唱,我唱的时候,键盘手要跟进一下,弹一些低八度的分解重音,控制节奏。你们听着我唱,脑子里面感受一下。”
陈向东拿着吉他,唱完了第一段主歌。
众人听完,都有一些轻微的惊讶。
这样去呈现一首歌,既有民谣摇滚的味道,又有点布鲁斯的感觉。
同时又惊讶于陈向东弹琴的流畅度,以及那极具辨识度、吸引耳朵的唱功。
那位白人吉他手对着陈向东伸出大拇指。
“先生,你的吉他弹得很棒,感觉比我的都强。你说的,我已经记住了。”
陈向东点头,又给众人展示并讲解了一遍副歌怎样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