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
延安城南的一条小巷子里。
程勇三已经换好了一身行头——头上戴着一顶破旧的竹篾斗笠,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张脸;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土黄色粗布短褐,袖口和肘部都打着补丁,腰间系着一条麻绳,绳子上别着一把锈迹斑斑的猎刀,刀鞘是用粗糙的牛皮缝的,看上去就是一个常年在山里讨生活的猎户。
他的背上,用一块破旧的粗麻布裹着一根长长的物事,用绳子牢牢捆在背上,外面看就像是一根打猎用的长矛杆,谁也不会想到,那里面裹着的,是一杆精致的噜密铳。
这噜密铳,是万历年间从鲁密国(今土耳其)传入中原的火绳枪,比寻常鸟铳射程更远、威力更大,枪身修长,准星照门齐备,在五十步内可以击穿重甲,是军中一等一的利器。
这样的军火,在民间乃是违禁之物,私藏者按律当斩。
可李永福手里,偏偏就有三杆。
这还得从五年前说起。那时候李永福去山西大同做皮毛生意,结识了晋商王家的一个旁支子弟,此人叫王崇礼,是王家负责军户走私贸易的管事。
王家世代与边军军户勾结,暗地里走私军火、盐铁、马匹,从中牟取暴利。
李永福花了整整八百两银子,又搭上了三条陕北的商路。
才从王崇礼手里换到了三杆噜密铳和五十发弹药,偷偷运回延安,藏在地窖的暗格之中,连李德财都只知道有这东西,却从没见过真容。
这一次,是李永福第一次将它们取出来用。
程勇三背着噜密铳,低着头,沿着小巷快步而行,步伐沉稳,不紧不慢,与寻常赶集的猎户没有任何分别。
当他路过一家贩卖早餐的铺子时,铺子门口支着几张矮桌,七八个人正蹲在那里喝着糊糊、啃着饼子。
其中有两个人,看似在低头吃饭,目光却若有若无地瞟向他这边。
程勇三的脚步微微一顿,后颈的汗毛瞬间竖了起来——多年的杀手生涯,让他对危险有着一种近乎本能的直觉。
他猛地回头,目光如电,扫向那两张桌子。
可早餐铺里人气热闹,掌柜的在锅前忙得热火朝天,吃早餐的人有的在低头喝糊糊,有的在啃饼子聊天,还有两个半大的孩子在追逐打闹,一切都显得再寻常不过。
那两个刚才瞟他的人,此刻也正低着头,认认真真地啃着饼子,仿佛刚才的目光只是他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