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人看,像是破罐子破摔一般,马小莲终于将自己那天的所作所为,交代了个清楚。
原来她弄丢孙女,也不是蓄意为之,而是临时起意。
那天的前一天,小颖和罗语淑因为一个毽子起了争执,比小颖大好几岁的罗语淑,因为小颖踢坏了她的毽子,背地里向马小莲告状。
马小莲喜欢孙子,但对第一个大孙女也有几分真心,本就对小颖不喜,因为大孙女的告状,心里又添了几分厌恶。
所以才在出门时,把这个不讨喜的小孙女带上,打着让她帮忙干活,吃点苦头的主意。
没成想,刚走到车站,就碰到两个妇女,在那议论亲戚家没有孩子,想收养个可心的女孩,要是能帮亲戚找到这样的孩子,亲戚愿意给她五十块钱好处费。
马小莲是爱占便宜,但她不傻。
知道那两个妇女,是看出她不喜欢小孙女,故意那么说的。
五十块钱当然不少,但她不能拿,一旦拿了真要被人发现,她就算浑身是嘴也说不清。
但能把小孙女丢掉,她是一千一万个愿意。
家里本来就不需要有第二个孙女。
所以她故意在那两个妇女身边和小孙女走散,之后果然看到她们带着“睡着”的孙女,上了去邻市的长途汽车。
之后小孙女有什么遭遇,她就不知道了。
她知道的是那个眼角有胎记,下巴还有一颗黑痣的妇女,后来上了报纸,街头巷尾都有人在骂她人贩子不得好死。
她便借用这份说辞,真一半假一半的糊弄痛失女儿,浑浑噩噩的陈桂芳。
真相终于全部揭晓。
原来小颖是这么离开的安市。
在“审讯精通”的作用下,马小莲没法说谎。
所以当年的事情,就是罗语淑挑拨在先,马小莲随后生出歹意,把小颖亲自送到了人贩子手上!
至于为什么陈善是在陈家沟山脚下捡到的小颖,陈桂芳猜测,很有可能是小颖中途跑了,那孩子打小就很聪明,比别的孩子机灵。
只不过当时天寒地冻,让一个小孩子那么远从邻市顺利跑回家也不容易。
这才有了陈善回家探亲路上捡到小颖,将她交给当时没孩子的兄嫂抚养,这样的后续。
技能时间结束。
马小莲明知对方是人贩子,还让对方把孙女带走,构成拐卖儿童罪,证据确凿。
这是她在法庭上亲口说出来的,哪怕她旁边那位辩护律师再如何神通广大,也不可能洗清她这项罪名。
就算她没有从中获利,但获利与否,只能作为量刑时轻重的考量,不影响罪名的成立。
拐卖比遗弃更罪不可恕。
马小莲这个刑,今天是判定了。
她说了,要让马小莲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她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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