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髓草……
东三十里外。
这个距离并不远。
自打来到这个世界,她的活动范围一直局限在溪水这边,还从未去过溪水的对岸,也不知那边是什么情况。
明日让雷烬陪她去一趟。
心中有了决定,她缓缓闭上了双眼,很快就睡着了。
……
翌日。
姜语是被一阵“呼呼”声叫醒的,睁开眼,发现天刚亮,扭头看外甥还没有醒。她悄悄起身,穿上兽皮衣,掀开草帘,一阵夹杂着浓郁血腥味的冷风扑面而来。
听着外面传来的“怦!怦!怦!”声,姜语走出山洞就见雷烬赤着上身,手中握着一把斧子,正沿着那头凶兽的关节处,一下下地砍着。
他动作娴熟而精准,每一次,都能将厚实的皮肉与筋骨分离开来。
岩和河几人,各自拿着工具,顺着雷烬劈开的口子,切割着大块的兽肉。他们分工明确,配合的十分默契。
姜语好奇地走了过去,绕着凶兽打量起来。
它脸型狭长,有些像马,头顶上长着一对分叉的、如同鹿角般的骨角;身躯壮硕如牛,四蹄又宽又扁;最奇特的是它的尾巴,又细又长,末端还带着一簇毛,活像一根驴尾巴。
这怪模怪样的组合,让姜语越看越觉得眼熟。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四不像”——麋鹿吗?
她记得以前在纪录片里看过,这种生物喜欢生活在沼泽湿地,是鹿类中的珍品,其肉质之鲜美,远非普通鹿肉可比。
没想到,雷烬居然猎到了这种好东西!
姜语走到凶兽已经被剖开的腹部,挑了一块里脊肉,用刀割了下来。
这块肉足有几十斤重,肉是粉红色的,纹理细腻,无筋。
姜语拿着这块肉,回到山洞,先用清水将肉块仔细冲洗干净,然后用锋利的刀切成肉块,全部丢进了石锅里。
加水,盖上锅盖,再往锅底添了几块干燥的木柴,熊熊的火焰很快就将锅里的水烧得“咕嘟”作响。
没过多久,一股难以形容的浓郁肉香便从石锅的缝隙中飘散了出来。
这香味霸道又醇厚,光是闻着就让人食欲大动。
楚阳揉着眼睛坐起来,用力吸了吸鼻子,迷迷糊糊地问:“小姨,煮的什么呀?好香!”
他掀开帘子走出来,一眼就看到了洞外正在忙碌的雷烬几人和那头巨大的凶兽。
“这是麋鹿?”他不确定地问。
姜语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