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之后,约翰便带着家人,出现在了都柏林。
一回到都柏林,约翰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欢迎。伊莎贝拉也第一次带着小约翰,在都柏林市民面前抛头露面。
在欢迎的仪式完成之后,约翰就继续投入到了工作当中去。
也就是在这个冬天,都柏林大主教逝世。按照约翰原本的安排,斯蒂芬成为了新任都柏林大主教,来到了这座他亲手打造的城市。
有了斯蒂芬,朱利安的压力减轻了不少。
虽然在把握大方向上,斯蒂芬的能力不算强,但是他处理市政的能力一流,甚至让朱利安这个市民出身的人有些自愧不如。
最重要的,是约翰所制定的法典。
这部法典被定名为《爱尔兰宪章》,算是给爱尔兰制定了一部基本的宪法。
首先,约翰确定了各个郡和市的范围,以及各个贵族的领地。随后,便是各地、各贵族应尽的义务,以及可以享受的权利。
和英格兰一样,男爵才是实权的封建领主,而伯爵并不能从实际上控制各郡的行政事务。
因此,这些贵族,也只能称得上郡望,而非欧洲大陆上传统的贵族。
不同的是,爱尔兰的贵族有这么几点不一样。首先,就是约翰可以干涉他们的继承权问题。当贵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没有男性时,约翰可以选择由第二、三顺位的男性,或是第一顺位的女性来继承。
换作更具体的例子,一个无子的贵族,约翰可以决定让他的侄子继承,或是他的女儿继承。
约翰还会对贵族征收数额极小的一笔个人税。至于盾牌税、遗产税,则是有相当明确的规定,按照各个贵族的爵位、领地大小来进行确定。
土地转让上,约翰明确拒绝直接的土地专卖,但是允许将土地长期出租。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了继承问题,那约翰就可以介入到其中去,进行调解。
在对荒地的处置,还有对桥梁、河流、森林的使用权上,约翰也略作调整,在全爱尔兰划出了相当多可以公共使用的荒地。毕竟,约翰巴不得现在多来点人,开发一下爱尔兰。
接下来,还有大量的相关的经济利益上的条例。可以说,整个《爱尔兰宪章》,绝大部分内容都是和经济相关的。
然而,有一个条例,引起了相当大的争议。
约翰不禁止放贷。
要知道,绝大部分的宗教,对放贷这件事情都痛深恶绝,天主教也不例外。
犹太人并不排斥放贷,所以他们钻了这个漏洞,成为了中世纪放贷行业的主要操持者。这也是为什么大部分人痛恨他们的原因。
可是约翰的作为,似乎和那些犹太人同流合污了?
这件事情引起了教廷那边的震动。毕竟,你教宗亲自封的爱尔兰国王,反而不守戒律,那是什么意思呢?
乌尔班三世也被约翰气得够呛,连忙派了使节来向约翰追问。
而教廷中的反对者,给乌尔班三世下了绊子。费康主教、荷兰主教、波尔多主教、温彻斯特主教,再加上教廷使节,这五个人组成了一个听证团,专程前来爱尔兰。
他们的这番架势,让约翰不得不认真起来。
在伦斯特公爵宫里,四位主教和教廷使节受到了约翰的亲自招待。在他们都休息了一天之后,约翰才将他们带到隐蔽的会客厅中。
位列约翰身边的,分别是秘书长雅克和都柏林大主教斯蒂芬。
“爱尔兰的国王陛下,很荣幸能在这里和您展开会谈。您以前和我见过面,我就是阿方索,教廷使节,但愿您还没忘记我……我猜您应该忘记了,不过没关系。”
阿方索没有过多的纠结,而是让身边的教士开始记录谈话的内容。
“首先,我有一个问题想要问您,那就是您接下来所说的话,都全部属实吗?我需要您向上帝发誓。”
“我发誓,我说的话全部属实。如若有一句话是假,那我宁可下地狱。”
约翰毫无压力地发了誓,然后看着阿方索,等待着他将谈话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