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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五章 日记本

在滇省西南方向的边境线上,坐落着一座小城,小城的名字叫做勐卯。

邓猛和雷健行顺利抵达滇省之后,继续一路向南来到勐卯。

邓猛之所以选择勐卯作为自己的藏身之地,是因为勐卯靠近蒲甘,是滇省乃至整个华夏最大的玉石集散之地。

邓猛的纳戒中可是存储了不少极品翡翠原石,他想通过实地考察,了解一下,自己收藏的极品翡翠原石,总价值大约是多少。

尽管在前世,邓猛对翡翠市场关注不多,可他却清楚地记得,八十年代的翡翠市场,涨幅达到了惊人的三倍。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一九八零年花了十万块钱买了一块翡翠吊坠,十年之后,这块翡翠吊坠的价格必定会翻三倍,上涨到三十万。

邓猛还记得,翡翠市场真正爆火是在港岛回归的那一年,也就是一九九七年。

因此,在翡翠市场真正爆火来临之前,邓猛不会出售自己手里的极品翡翠。

随便找了一个小旅馆入住之后,邓猛和雷健行来到大街上,准备找一家小餐馆祭奠五脏庙。

前行百余步,在路过一家古玩店的时候,忽听一个苍老的声音哀求道:“麻老板,求你行行好,收了我手里的这本日记吧,这可是我们家唯一能够拿得出手的物件了。”

“老李头,不就是一本破日记吗,你把它当做宝,我却觉得用他擦屁股都嫌硌得慌。赶紧滚蛋,别影响我做生意。”

听到这句话,邓猛停下脚步,抬腿跨进古玩店。

“老爷子。”

邓猛双手抱拳,对老李头摇了摇:“您手里的日记本,能否让我瞧一瞧?”

闻,老李头哆哆嗦嗦地把手里的日记本递给邓猛。

邓猛打开日记本,随手翻了翻,没想到,这不是一本普通的日记,而是一部类似于《倾城之恋》的自传体小说。

雪中奇遇。

民国二十六年(公元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雪。

黄昏时分,灰蒙蒙的天空飘洒着些许雪花。

在泰安往南五里许的官道上一前一后急速奔跑着两匹快马,前一匹枣红马上端坐着一位三十五六岁的汉子,身着灰色马褂,头戴黑色礼帽,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多半张脸。

这汉子在风驰电掣的马上犹如一口金钟,身体并不因马背的剧烈颠簸而露出丝毫的抖动。

紧随其后的另一匹白马上,却是一位身着短衫的年轻孩子,约么十七八岁的样子,那孩子手拽缰绳,上身前倾,屁股微微翘起,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紧紧盯着前方。

倏忽间,前面那个汉子双手一紧缰绳,枣红马猛然收步,人立而起,随即前蹄落地,四只蹄子不安得在雪地上乱刨着,脑袋左右甩了几甩,两个鼻孔不停地喷着呵气。

那汉子伸出左手在马脖子上轻轻拍了拍,随即回头望向那个孩子。

“卫士长,怎么了,莫非有情况?”

那汉子摇了摇头,用手一指前方树林里昏暗的灯光:“前面好象有家酒肆,咱们过去吃点东西再赶路。”

“来得及吗?”那孩子问。

“来得及,小鬼子刚刚拿下济南,正在济南城庆功呢,不会这么快就南下的。”

那孩子点了点头:“那好,我先去探探路。”

“不必,咱们一块儿过去。”那汉子说完手松缰绳,双脚轻轻一磕马肚,向有光亮的树林走去。

那孩子亦步亦趋紧随其后。

来到门口,就听酒肆中人声鼎沸,划拳声谈笑声此起彼伏,烛光摇曳中,一位店小二跑出大门满脸堆笑:“两位客官,吃饭还是住店?”

那汉子把手中的马缰绳丢给店小二:“小二哥,先把我俩的马喂饱了,再烫一壶好酒,切两盘牛肉,拿十个饼子。”

“好嘞!”店小二笑咪咪牵着马向后院走去。

那汉子抬腿迈进大堂,找了个昏暗的角落坐下,伸手压了压帽檐,对那孩子耳语道:“秉骏,此地人多眼杂,咱们快吃快走。”

那孩子点了点头:“是!”

“吆喝,这不是陈兄吗,您不在济南城享福,怎么跑到泰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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