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他回来,是结婚后的第三次。
是回来跟她离婚的。
原主不知从哪里得知的消息,想着沈浩然要调走了,肯定要与她离婚。
所以狠下心买了那种药,打算生米煮成熟饭。
哪想到,把她自己送走了。
她茫然的看着自己的床。
床上的被子因为许久没有见过太阳,有些湿潮。
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现下是真的头疼。
沈浩然因为工作原因,早在与她离婚后的第二天就离开了小县城,去了西北基地
。
而自己与他离婚后,害怕与他的剧情绑上,就抱定与他老死不相往来的心思,也没问要怎么联系他。
就是说,她现在已经联系不上沈浩然。
肚子里这个孩子,如果要留,得她自己抚养。
如果不要,她这一辈子或许不会再有别的孩子。
可她记得,书里这个时候的原主并没有怀孕呀。
现在自己一过来就怀孕了,这是怎么回事。
难不成在她与沈浩然离婚起,就不跟着剧情走了?
上辈子的她,无父无母,是奶奶把她养大的,奶奶也在她十八岁那一年去世了。
大学毕业后工作了几年,终于有能力买房子了,有自己的家了,却在买房子的前一天,查出了绝症。
原本打算用来买房子的钱,最终全部用在了医院。
老天爷待她不薄,让她一来到这里就有了自己的孩子。
所以,这个孩子,她肯定得生。
至于沈浩然,已经是前夫。
自己生孩子这样的大事,自然用不着通知他。
好在沈浩然这人也不算绝情,离婚时把他们的共有存款都给了她,就连县城那套小楼房也留着,也给她。
这样好的男人,如果他不是男主,最后注定要跟女主在一起,而自己要成为炮灰,
打死她也不离婚的。
放在现代来说,有好工作,长得帅,有钱,就是优质男人,离了这个,她上哪找一个同样优秀的男人去。
前夫离开了,孩子她有,房子她也有。
不用伺候男人,就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和自己的家,好像也不错。
大门被人敲响,她起身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位中年妇人。
妇人穿着体面,皮肤保养得不错。
方苗看了一眼,神情懒懒的:“妈,你怎么来了?”
没错,眼前的妇人正是原主的亲妈郑水秀。
当年郑水秀勾搭上了城里有钱人,转身就与方苗的父亲离了婚,嫁给了城里人,当了城里媳妇。
“你这死孩子。”郑水秀闪身进来:“你怎么回来了。我不是让你哪也不要去,就在城里等我消息吗?”
“打算回来住两天,过几天就下去。妈,啥事这么着急,让你直接找了过来。”
郑水秀看了一眼屋子里的情况。
厨房烧着火,锅里不知在煮着什么。
桌子什么的,擦的一尘不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