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沈家祖宗显灵,你小子撞了鸿运。”
杨叔的脸上难得有了笑模样,招呼沈安进屋,将野猪肉交给妻子处理,还亲自端来两碗清水。
“杨叔,有件事需要你帮忙。陪我去趟县城,把野猪肉卖了吧!”
沈安直接商议,又说:“等卖了钱,也该给袖儿买点布料和脂粉,这些年难为她了。”
提到苦命的苏红袖,原本迟疑的杨叔,这才点了点头,“正好眼下没事,就陪你去走一趟,省得让人骗了!”
“呵呵,多谢杨叔。”
沈安笑着抱了抱拳。
他招呼杨叔同往,自然也有考虑。
大宁王朝对贱籍的限制太多了,不允许成为真正的猎户。
当然,底层人为了生存,还是会冒险去山上打猎,原主的父亲,就一直在违反朝廷的规定。
打野兔、山鸡、蟒蛇等小型动物,出售换取生活所需,官府睁只眼闭只眼,也不想官逼民反。
野猪就不同了,那是真正的猛兽。
官府要是追查,或者被人举报,沈安就能被扣上违法盗猎的罪名。
杨叔不一样,他是良籍编户,有上山打猎的权力。
杨叔能成为编户,是儿子用生命换来的。
他的儿子参军入伍,死在战场上,又立过战功,因此特批杨叔两口子,成为良籍。
杨叔从不提儿子,那是他心头无法化解的伤痛。
套上牛车,杨叔来到了沈安家里,帮着将冰鲜的野猪肉搬运到车上,难免又是暗自称奇。
杨叔挥了几下小皮鞭,牛车出发,一路赶往清河县城。
“这次你命大,白捡到了头野猪。往后,再不要踏入落风山半步了。”
路上,杨叔提醒,神情格外认真。
“我跟父亲不一样,他运气太差了。”沈安打着哈哈。
“运气?能给袖儿当棉袄穿,还是米下锅?沈家的根在你这里断了,连袖儿也活不下去!”
杨叔气得声音发颤,跟着就说起了落风山。
不止有野猪,还有熊瞎子和群狼,最危险之处,就是那里的山大王,吊睛白额大虫。
一头成年猛虎。
这头猛虎吃过人,食髓知味,经常伏击途经的猎人。
它神出鬼没的,比狐狸还精。
猎户下的套子、挖的陷阱都能绕开,甚至还专挑不留脚印的地方走。
附近几个村,老中青三代猎户联手进山,前前后后搜了一年多,能听得见虎啸,却连影子都看不到。
“你父亲就是追一头黄羊偏了路,一头闯进这只大虫的……”
杨叔眼睛微红,摇着头不肯再说下去。
可村里谁人不知,沈安的父亲,就是被老虎吃了,只剩下一根大腿骨。
“杨叔,我心里有数,不会冒险的。”
沈安敷衍答应,他当然打算再去落风山,打到更多的猎物,改变贫穷没落的现状。
清河县城,到了。
城门有守卫,要检查证件。
战乱时代,流民很多,食不果腹,四处奔波。
每个县都不愿担上这要命的负担。
沈安和杨叔亮出路引,守卫仔细检查后,又对着光照看了看官印纹路,确定不是伪造的,才还了回来。
又检查了牛车,看到是野猪肉,守卫眼睛一亮,大手往前一伸:“进城的野物,按利抽税,二百文!”
竟然要收税,还这么高?!
在这大宁王朝,二百文相当于底层壮劳力,二十多天的工钱。
沈安怒气中烧,下意识摸向腰间位置,闷声回了两个字,没钱!
“那就割肉抵税!”
守卫非但不听,反而得寸进尺,朝着城门对面使了个眼色,另外一个守卫也握着腰刀刀柄,凶神恶煞似的走了过来。
槽,这是直接抢了吗?
啪!
沈安刚直起上半身准备理论,后背便被杨叔狠狠打了一巴掌,呵斥道:“你小子,昨晚喝到后半夜,这会儿魂还在酒罐子里呢?”
换上笑脸,杨叔从怀里摸索出一样用油纸仔细包裹的东西,还有二百文钱,一并交给守卫。
“两位官爷,多多担待,小老儿多谢了。”
守卫懒洋洋打开油纸包,展开一看,皱了皱眉。
当沈安看清那样东西时,每个细胞瞬间就炸了,全身的血液疯狂冲向大脑,恨不能现在就杀了这两个畜生!_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