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无数网友被“史诗级404”删懵时,h市人民法院的官方账号,平静地更新了一条微博。
@h市人民法院
案情通报
原告萧景辰诉称,被告方通过网络平台账号,发布大量针对原告个人品德、职业操守及私生活的不实信息,并使用侮辱性辞。
相关帖文总浏览量巨大,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原告已依法对其中的197名侵权行为人(含45家机构)提起诉讼。
本院经审查,已于今日正式立案。
键盘或许匿名,但行为必会留痕。
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均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是最后的红线,也是最初的护栏。
——望共勉。
特此通报。
#萧景辰:告你就告你,还要挑日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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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没多少人把这条通报当回事。
很多人刷到@h市人民法院的v博,下意识以为又是什么常规普法、执行通告、老赖名单。
直到有眼尖的手速党突然发现——
???哇哇哇!这条通报居然带了萧景晨的热搜话题!!
法院也吃瓜?哈哈哈今天互联网太离谱了!
你们瞎了吗?不是八卦就不看内容吗?上面那么大的原告名字被你们吃了吗???
卧槽???
紧接着,无数网友像集体打了鸡血一样冲进官微围观。
一场无声的海啸,就此开始。
有路人好奇,“这真的是萧景辰那个案子?不会是同名吧?”
然后就看到通报里那行冷冰冰却极具杀伤力的数字:
原告已依法对其中的197名侵权行为人(含45家机构)提起诉讼。
评论区瞬间炸锅:
“……起诉一百九十七个??这数字太震撼了!”
“好家伙,好家伙!!”
“还有45家机构,看好了,是机构!”
“点蜡!给他们集体烧纸。”
“等等……原来刚才全网突然开始删博、删文、删评,原来是收到法院传票了!”
瞬间明白了之前那场网络奇观从何而来的网友们,再也绷不住了:
内娱名场面啊兄弟们!!我活在历史性时刻!!!
原来不是瓜无了,是卖瓜人要无了哈哈哈哈哈哈!
这力度太狠了!
我办公室都变成吃瓜现场了,谁也没在工作。
刚老板进来,大家吓了一跳,心想着完了,这下得挨骂了。
结果人开口就是:“我跟你们说这个瓜我也在吃,我辰哥……”
艹!老板居然是萧景晨的粉丝!
这条评论下面全是一片哈哈哈哈:
员工们:老板你人设崩了你知道吗??
吃瓜社畜见证老板ooc现场!
我要是你就装自己也是萧景晨的粉丝,直接跟老板变同担,以后还愁涨不了工资??
而评论区的热梗出现了:
我悟了——
这不是删文,这是报应。
这瓜太香了!简直比看爽文还爽!
嗑到了嗑到了,这是我见过最硬核的反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