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便利店回来的时候,路灯把他们两个人的影子拉得一长一短,在铺满碎花瓣的红砖路上轻轻晃动。
陆时珩一手拎着塑料袋,里面装着明天炒饭要用的葱和一小袋许晓眠顺手拿的软糖。另一只手垂在身侧,手背在他的刻意下偶尔擦过许晓眠手背。
许晓眠发现了,但也没把手拿开。
谁都没有说话,但两个人的脚步都不约而同地放慢了,恨不得这段路再多绕几个弯。
春末的晚风裹着玉兰花瓣的残香从深处吹过来,把她的发尾吹到他手臂上,又轻轻弹开。
进了501的门,陆时珩很自然地换了鞋,然后从鞋架上取下那双兔子拖鞋放到她脚边。
这个动作他已经做了太多次,现在也是非常的熟练。许晓眠说了声“谢了”,把运动鞋蹬掉,光脚踩进拖鞋里。
兔子拖鞋的绒毛蹭过她的脚背,软软的,暖暖的,和她第一次穿时的感觉一模一样。这双鞋在她第一次来了501之后就经常出现,那时候她说“你这怎么还有女式拖鞋,还这么可爱。”
她还没忘记陆时珩面露尴尬,然后表示这是赵启航一定要买来的,赵启航平时来就喜欢穿这种。把她当傻子呢?
陆时珩拎着塑料袋走进厨房,把葱和软糖放在料理台上,然后开始洗手。
他洗手的动作很认真,指缝、指甲边缘、手腕,每一处都洗得仔仔细细,好像接下来要做的不是炒饭而是什么别的事情。
许晓眠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他的背影,宽松的黑色短袖t恤被肩胛骨撑起两道利落的线条,手臂的肌肉在搓手时微微绷紧,手腕上还沾着没冲干净的泡沫。
他洗完手关上水龙头,在擦手巾上擦干,然后转过身来看她。制止了她想要帮忙的想法:“你就站那儿,这不用你帮忙。”
接着,陆时珩继续闷头厨房里忙着备第二天早餐的料,他准备明天不只是做蛋炒饭还要做点别的。提前备菜的话明天不仅很快就能制作,许晓眠起来也就能吃上。
他将火腿切成小丁码进保鲜盒,鸡蛋从盒子里一个一个拿出来放在冰箱门格最顺手的位置,小葱洗净晾在沥水篮里,根部的须剪得整整齐齐。
接着,陆时珩垂着眼,神情专注地切着配菜,侧脸线条柔和了许多。
褪去了这些年的针锋相对,和刻意的疏远,此刻展露在许晓眠面前的陆时珩,与年少时对他温柔的模样相差无几。
陆时珩做这些事的时候许晓眠就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手里捧着那杯从便利店买的乌龙茶,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瓶身。
厨房里抽油烟机的小夜灯亮着,光线昏暗而温暖,刚好够看清彼此的轮廓,窗台上的薄荷在夜风里轻轻颤动着叶片。
她看着他把小葱一根一根码好,忽然觉得有些神奇。以前这个人冰箱里只有可乐和隔夜的炸鸡外卖,现在不仅会做饭了,还会在夜里备菜。
“陆时珩。”她忽然叫了他的全名。
他正把最后一个保鲜盒推进冰箱,听到这个称呼手上动作顿了一下。
她叫他全名的次数屈指可数,要么是生气了,要么是有很认真的话要说。应该不会是前者吧。
陆时珩关上冰箱门,转过身去微微垂下头轻声问:“怎么了?”
头顶暖黄灯光落了下来,柔和的光线斜斜扫过。小巧银色的耳骨钉接住光线,晃出一点细碎清亮的小光,格外晃眼,而陆时珩看向她的眼神柔和且专注。
许晓眠迎着他的目光唇瓣轻轻动了动,想开就说些什么,但是话到了嘴边她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