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1世纪优秀青年,能怕什么牛鬼蛇神?
念此,赵明没有丝毫犹豫,拎起长刀便是冲至洞穴旁边,一双眼眸死盯着前方。
只见,那袭白色身影,还在不停啃吃着野狼,时不时仰头,四处看去。
那双绿色眼眸中,带着几分嗜血的光芒。
“尖耳猫脸?”
“这不是猞猁么?”
“不过,这猞猁怎么…是白色的?”
赵明一愣。
猞猁这玩意儿,比猫大,且极为凶猛,擅长攀岩,游泳,行动迅速。
最爱猎杀各种中小型动物,并且最喜吃野狼肉崽。
甚至落单的狼,也是他们最爱的!
面前这只猞猁,个头可不小,怪不得能猎杀野狼的。
“二哥,猞猁皮值钱不?”
张二虫小声嘀咕道。
“不清楚!”
赵明摇了摇头。
“不过,可以肯定面前这只猞猁必定值钱,毕竟物以稀为贵么。”
“异色猞猁,能在这山中活下来,可不是一般凶猛。”
“二哥,那咱捉它不?”
闻,赵明略有犹豫。
“怕是不好抓啊,这玩意儿机灵得很。”
“而且…还不能伤它皮毛,若不然就不值钱了。”
“算了!随它去吧。”
“咱有这么多野猪,就够用了!”
“行!”
见状,两人缩了缩脑袋,随后小心翼翼地返回。
而洞穴外,那只猞猁在啃吃完野狼的内脏后,直接放弃其尸体,几个纵跃离开。
只是那猞猁并没奔于他处,而是用脑子不停得蹭着树林一侧。
很快,一个身披大熊皮衣服,全身上下,裹得无比严实的高大人影,双眸猩红得从旁一侧树林走出。
其宽大的手掌,在那猞猁头上不停得摸索着,口中喃喃道。
“可惜了,没出来,若不然就能试试其深浅了。”
“敢搁山中过夜的家伙,要么愣头青,要么就老猎人,若是能试出深浅,成分够拉山里入伙未尝不可。”
“成分不够,那就打杀了,抢了其身上钱货,尸体喂我的猞猁也不错。”
说罢,那人影再次摸了摸自己猞猁。
这见了人血的chusheng,最为迷恋人了。
毕竟人血盐分最足,肾脏也最为鲜嫩。
毕竟人血盐分最足,肾脏也最为鲜嫩。
他这宠物猞猁,最爱吃!
“算了,还是大当家安排的事要紧,洞里人迟早下山,能碰得上。”
……
翌日!
晨起阳光,浮现之时。
赵明拍了拍脑壳,眼睛微红,昨夜他几乎是一宿没睡,倒是张大虫和张二虫两人和衣而卧,躺在野猪堆里,眯了一小会儿。
“大虫,二虫!”
“咱们该起了!”
随着赵明呼喊,下一刻两兄弟起来,哈着热气,不停的搓动双手。
“咱,是该回去了!”
“二哥,辛苦你了,一夜没睡。”
“多大点事啊!我回家补补就成。”
赵明摇头踹开了洞口堆积着的白雪后钻出。
看着外面一片白茫茫的景象后,当即长吁一口气,舒张了一下筋骨,准备上前将昨夜猞猁还没有吃完的那匹野狼一块带回去。
然而…就是在赵明刚刚上前,准备捡起野狼的一刹。
突然,不远处一连串的雪中脚印,吸引其注意。
他可以,自己昨天绝对没从那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