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童说:“我们想办法揭穿周冲冥从事收购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已有二十来年,要找到人证,我想要表弟出面证明,相信表弟会出来作证的。”
大妹说:“表弟,他和周明壮同村,低头不见抬头见,你又不和他同村,只是亲戚而已,他哪敢得罪周明壮一家人,出来为你作证?我看不一定,我们要作好其他准备。”
心童说:“也许我们自己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不如召集家里兄弟商量一下,看看大家有什么好办法?”
大妹说:“完全依靠人家不行,自己一点办法都没有,你不是高中生么?你上网查一下手机,了解一点法律知识,可能对我们有好处,特别是查蛇类的野生动物,还有其他的保护类的野生动物,懂一些法律知识总是好的。”
“遵从老婆大人,我马上查,这个不难,查一下就得了。”心童灵嘴巧舌地说,便上网查了相关蛇类的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问题,他接着说:“找到了,老婆你看看。”
大妹接过手机看看:非法收购捕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按照保护级别量刑,杀害一级保护动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杀害二级保护动物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杀害三级保护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独判处罚金。
大妹说:“这些都是些处罚方面的,再查查过山风蛇是不是野生保护动物?”心童再查,查得结果:过山风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书名眼镜王蛇,本地名叫三万蛇和过山风蛇。
大妹说:“从法律规定来看,周家可能不敢抓野生动物保护法来作为理由。如果他们硬抓这一点,反而对他们不利。周冲冥的行为已属严重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如果他不死的话,那就挨坐牢的,十年八年不达到,四年五年少不了。我呢?从来没有卖过蛇,这是第一次,只不过我碰到这个短命鬼罢了。这叫倒霉,人要倒霉时,喝水也会卡喉咙呛人,早不碰,晚不碰,偏碰这个短命鬼。况且我卖的蛇又不是过山风,是菜花蛇,菜花蛇不是什么珍贵的保护的野生动物,我最多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要处理的话,农村卖蛇的人多的是,就看处罚不处罚罢了。”
心童说:“如果他们不敢抓住“保护动物法”来说事,那第二条“打官司”,他们也应该放弃,打官司是用法律作为依据的,不是斗斗嘴而已,谁有证据谁才有话语权,他们打官司不一定对他们有利,没有利的事,他们不会去做的。”
大妹说:“如果这两条他们都不用了,那他们还有什么理由叫我们赔偿?他们明天敢来叫我赔偿,说明他们肯定还有别的方法来抓住我的短处,我还有什么地方可以作为他们抓的把柄呢?你回忆一下,表弟还说了什么?”
心童想了一下,说:“对了,表弟说他们有可能抓住你坐公共汽车去的,拿蛇上车,违反了《危害公共安全法》。”
大妹说“我就说嘛,周家人是一群不怀好心的人,心狠歹毒的人,处处想的都是害人的勾当,我看这一家人将来是怎么死的?自己被蛇咬死了,又要搭上别人遭祸,想从祸害中捞一把,架祸于人。从这一点来看,你有什么办法和理由推翻对方的观点?”
心童说:“他们抓住这一点不放,你又真是坐班车去的,我还真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对付。但我在想他们抓这一点来做什么?目的何在?这和赔偿一点关系都没有,为什么他们死抓不放?”
大妹说:“我也在想这个问题,无非就是想用这一条法规来压榨我,看看我有没有办法对付他们。没有的话,他们就大张旗鼓地到处宣扬,造成社会上的压力,逼我让步。这种雕虫小技就像那些蛮横无理的小孩子一样,自己错了不承认,怕被人家打了,就先告状给大人听。如果大人也不分青红皂白,就去作帮凶,结果错的小孩子得胜了,对的小孩被吓怕了。讲得明白一点,他们就是无非想对我说,只是想要钱,也就是吓唬我要钱,我不给的话,他们就把这事捅出去,捅到派出所,捅到公安局,给我造成巨大的压力,让我自觉地乖乖的交钱给他们,他们得了钱,就了结事情,不再作声。”
心童听后,也怒火冲天地说:“这种人,心毒的狠,不得好死,不知到哪一天,他又像他爹一样,要被过山风蛇咬死的。我太气愤了,骂一下解恨而已,其实骂有什么用,解决不了问题。我在想,既然这一点对我们不利,我们就不承认“坐班车”这个事实,我们说没有这一回事,他又没有人看见,拿我们怎样?”
大妹说:“不承认也要有个充分的理由啊,说没有这回事,就没有了,谁相信我们呢?他们一定抓到了我们的什么把柄,不然他们不会赖上这一事情的,说不定他真有人看见了,或者他们有个人和我同坐这辆车子,现在人家这样说我们,他们一定有证据,才敢这样说,没有证据的话他不可能这样说的。我们知识狭窄,还是请一个文化高一点的亲戚来指点指点,要不然,我们难以对付的。请三叔吧!三叔是高中老师,又是教政治的老师,他一定懂得好多的法律知识的。从亲情来讲,我们虽然与他离得蛮远的,他的爷爷和我的爷爷是同包兄弟,但还有血缘关系,他应该帮我们的。不能请人太多,人多嘴杂,讨论不了什么问题,却容易走漏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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