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顾问小魏说:“好!那我们就以10万元作为赔偿来讨论我们谁该付多少才合适。我就先说一说偿还比例的依据吧,没有一个依据,就叫谁该付多少钱是不现实的。
先说我们公司老板吧,我们公司老板,因为买这一条过山风蛇去接待贵客,导致这个事件的发生。大家放心,我们老板是一个有责任担当的人,不是推卸责任的人,肯定负主要责任。
另一个是肖跳虫老板,送货的人,坐在车里时,没有看好东西,给袁大妹拎错了口袋,导致悲剧发生,也有较重的责任。
再说袁大妹吧,拿错了东西,不知道,卖给了周冲冥时也不懂,致使周冲冥被蛇咬死,也应负有次重的责任的。
最后一个是李沿田抓捕蛇的事,本来可以说你是没有多大的责任的,但原告要追究,为什么呢?如果没有你的抓捕,也没有这一悲剧的发生的,和这一场悲剧总是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的,当然你的责任应该是最小的,所付的赔偿款也是最少的。
根据这些原因,大家来讨论一下,谁该付多钱比较合适,按什么比例来分配?”
袁大妹说:“既然华老板负主要责任,那么分配赔偿款也应承担主要成分,也就是说要比我们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高,应排在第一位,那应该高多少呢?这个由大家一起来核算。我个人不好说,还是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小魏来说好一点,大家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