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敬的少校在“拉姆轻特号”上和旅伴们相处得非常愉快,当他和乔瑟夫乘坐划子离开轮船时,所有船员在卜雷格船长亲自带领下,三次齐呼为都宾少校送别,羞得他满面通红,频频点头来表示谢意。乔瑟夫也认为大家是在为他送行,所以摘下他的滚金边军便帽,煞有介事地向大家挥舞告别。划子靠岸后,他俩快速地走上码头,从那儿前往乔治旅馆休息。
滚圆的烤牛腿香气扑鼻,大银杯让人不由得想起真正英国风味的佳酿浅色和黑色啤酒,海外归来的游子不管什么季节走进乔治旅馆的咖啡厅,现在的一切都会让他觉得眼前一亮,精神也为之振奋。按说,来到这样一家惬意、清爽、正宗的英格兰客店,谁都会愿意在那儿多待几天,然而都宾却迫不及待地要去坐旅车——刚刚到达沙乌撒泼顿,就想赶往伦敦。
不过,对于当晚就动身去伦敦这个主意,乔瑟夫根本不予理会。在船上,这位来自孟加拉来的胖绅士迫不得已挤在像笼子一样的狭窄铺位上,现在为什么不躺在被褥松软的羽绒大床上舒适地休息一番,却风风火火地到旅车上去过夜呢?因此他表示,在他的行李通过海关检查之前不会动身,没有水烟袋,他是活不下去的。少校不得不陪他再住上一宿,便先寄出一封信通知家里自己已经上岸,并叮嘱乔瑟夫也写信告诉家人。乔瑟夫表面应允,可是并没有写。一同下船来的上尉、医生和其他几位乘客,也到旅馆里来和我们这两位绅士一起吃晚饭。乔瑟夫请客,大方地点了很多好菜,还许诺第二天会和少校一起去伦敦。店主说,看着赛特笠先生喝第一大杯黑啤酒喝得那么痛快,他从心眼里感到开心。笔者要是时间充裕而且不怕离题的话,真想用一章的篇幅大写特写在英伦土地上喝第一杯啤酒是什么味道。啊,这味道太棒了!单单是为了品尝这第一口家乡啤酒香甜的滋味,就算出门一年也值!
第二天早上,都宾少校按照自己往日的习惯穿戴整齐、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地走出客房。实际上在这清晨时分,除了那个旅店的杂役(真奇怪,干这一行的好像从来都不睡觉)之外,全楼上下还没有一人起床。
只有少校在皮靴的嘎吱嘎吱声中顺着走廊来回走动,不时可以听到形形色色的呼噜声。然后是那名不知疲倦的杂役蹑手蹑脚地依次走到每一间客房门口,把放在门外的靴子拿去擦亮,半统的、高统的和运动鞋都有。接着是乔瑟夫的印度佣人起来打点主人那一套笨重繁杂的梳妆用品,并且把他的水烟袋准备好。这时旅店的女佣们也接二连三地起床,她们在走道里遇见皮肤黝黑的印度人,都像见到了魔鬼一般,吓得丢魂似的来回尖叫。在女佣擦洗乔治国王旅馆的地板时,都宾不小心又把她们的水桶给碰翻了。等到第一个头发蓬乱的侍者出现,把旅馆的大门打开,少校就认为动身的时刻已经到了,吩咐侍者马上去雇一辆旅车,他们马上就出发。
于是他直奔乔瑟夫的房间,揭开一张双人床的帐子,这时乔瑟夫还在里边打着呼噜。“快起来,赛特笠!”少校说,“该走了,旅车过半小时就到。”
乔瑟夫从被窝里闭着眼睛问现在的时间,少校红着脸告诉他现在刚刚早上几点(都宾从不说谎话,即使对自己有利也不干),乔瑟夫马上破口大骂。作者在这就不重复他的话了,但通过这通发泄,乔瑟夫想让少校刻骨铭心地知道:他宁愿自己的灵魂永远沉沦,也不会这么一大早就起床;他可不想跟和五雷轰顶的少校一起去赶路,没见过像这样打扰别人好梦的,真是缺德,完全没有绅士风度。挨了这一顿臭骂,少校只得无趣地退出去,让乔瑟夫继续做他被打断的好梦。
旅车很快就来到旅店门口,少校觉得再也不能等下去了。哪怕他是一位游山玩水的英国旅行家,或是为报社送急件的邮递员(zhengfu的信差送文件一般十分从容),也不至于这样急急忙忙地赶路。旅车的驾车人见他给了这么多小费,心中高兴得直纳闷。于是旅车驶得飞快,把一块块路标远远地抛在后面,伦敦的郊外葱葱郁郁,实在令人神清气爽。经过环境幽雅的小镇,旅馆主人满脸笑容地出来哈腰欢迎;令人欢喜的路旁歇脚店里,只见榆树上挂着招牌,马儿和赶大车的在树荫下各吃喝各的;一路有年长久远的豪门府邸和林苑;更有簇拥在灰色古教堂周围的小村庄——迷人的英格兰啊,世上再没有可与之媲美的地方了!
在归国的游子眼中,所有的山水草木无不和蔼可亲——当你穿梭在如此迷人的景色之中,它们好似在跟你握手。然而,都宾少校从沙乌撒泼顿到伦敦一路经过这一处处美景,但他除了道旁的路标,对剩下的一切几乎一律视若无睹。
可想而知,他渴望见到在坎勃威尔的双亲的心情有多么急切。他真想立刻插翅飞往心中的目的地,甚至觉得从毕加迪莱大街到斯楼德老店这段路根本是在浪费时间,不过他还是依照一个老主顾的习惯先到这家旅店歇息。他上次在这儿住宿都是很多年之前的事了。那时候他和乔治都还年轻,经常在这里饮酒作乐。现在都宾也已经步入中年,双鬓爬上了几缕白发,青年时代的好多激情和快乐在这一段时间也慢慢沉淀下来。然而,站在门口的依然是那名老侍者,身上依旧穿着那一身发光的黑色套装,下巴仍然两层重叠,脸上的皮肤还是那么松弛,和从前一样,表链上挂着一大串印戳子,衣袋里的钱叮当作响,他欢迎少校的表情就好像后者昨天还来过。
“把少校的东西放在二十三号房间,那是他的房间。”约翰说话的时候脸上一丝诧异的神色都没有,“您的正餐还是烤鸡,对吗?您结婚了吗?据说您已经成了家——你们团的苏格兰军医曾经来过这儿。额,不对,应该是三十三团的亨培上尉告诉我的,他在印度第一团的驻地待过。您需要热水吗?您为什么雇旅车来伦敦——搭邮车不好吗?”
这名尽心尽责的侍者认识甚至记得店里的每一位常客,对他来说,十年前的事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他边说边走,把都宾带到以前他经常住的那间房。房内挂着围帐的床上被褥十分整洁,那张旧地毯还在,只是光泽更暗淡了,全部黑木旧家具的靠背坐垫都是用印花布作面料,这和少校脑海中自己年轻时的陈设一点都没变。
都宾记得乔治结婚前夕曾经咬着指甲在这间屋子里走来走去,发誓说他父亲肯定会回心转意,即使父亲坚决反对,他也无所谓。乔治的房间和他紧挨着,少校有这样一种感觉,乔治随时都会砰的一声推开都宾的房门走进来……
“您看上去并没有比以前年轻,”约翰认真地打量着昔日的老朋友说。
都宾却笑了起来。“十年时间加一场大病怎么能让人变年轻呢,约翰?”他说,“你反倒没怎么变。不,应当说你看上去一直都很成熟。”
“奥斯本上尉夫人后来怎么样了?”约翰问,“上尉是个挺好的年轻人。不过,老天,他太能花钱了!自从他离开这去结婚的那天,以后再没回来过。直到现在他还欠我三英镑呢。您看,我的本子上还记着这笔账。‘一八一五年四月十日,奥斯本上尉借三镑。’不知道他父亲知道后能不能还给我。”
说着,斯楼德老店的约翰拿出一个皮面记事本来,他借钱给上尉的那笔账记在沾着油垢的一页上,字迹已经非常模糊,另外还东倒西歪地记着好几件与店里过去的常客有关的事。
约翰把老主顾带进房间后,又悄无声息地出去了。都宾少校突然发觉自己荒诞至极,微红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他从包中取出的一套最心仪的便服,对着梳妆台上一面有些模糊的小镜子凝视了许久,看到自己晒黑的脸颊和斑白的头发不禁感慨万千。
“很高兴,老约翰还记着我,”他心想,“希望爱米也还可以认出我来,”他走出旅店,又一次举步朝布拉依顿的方向艰难地走去。
就在这个痴情汉子一步一步前往爱米丽亚住处的路上,他俩上一次见面的情景再次跃入脑海,依然历历在目。自从都宾远赴海外之前最后一次到过这儿之后,现在大街上立起了拱门和亚基里斯的塑像。他恍惚觉得视线所及之处都有变化。
当他从布拉依顿拐进通向爱米丽亚所住那条街的胡同时,全身开始不住地颤抖。她到底是不是真的打算改嫁呢?如果他和爱米母子俩不期而遇——老天!他该怎么办?就在仿佛这个时候,少校发现有个女人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正向他走来——那不会是她吧?一想到有这种可能,少校便抖得更加厉害。他终于举步维艰地来到那一排房子前,扶着爱米住的那家小院前的栅栏门驻足了好些时间,他听见自己的心扑腾扑腾地跳,要跳出来似的。
“无论发生了什么,祈祷上帝保佑她!”少校自自语地说,“我真是个笨蛋!”他这样想着走进了栅栏门。
过去爱米经常待在客厅里,那儿的窗户敞开着,然而现在屋里一个人都没有。少校朦胧中认出了那架钢琴和挂在旁边墙上的一幅画(还是昔日的那幅),他汹涌澎湃的内心又一阵无法抑制地悸动。克拉浦先生的铜牌仍然在订门上,都宾叩动门环召唤里面的人。
出来开门的却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眼睛闪闪发亮,面色红润,长得挺丰满,她目不转睛地认真打量着靠在台阶旁小柱子上的少校。都宾面无血色,好像个鬼魂,用尽全身力气才吞吞吐吐挤出几个字——
“奥斯本太太还住这儿吗?”
少女又瞄着他打量了一会儿,接着脸色也变得惨白了。
“哦,天哪,原来您是都宾少校!”她说着兴奋地伸出双手,“您把我忘了吗?从前我经常叫您小糖球少校。”
经她这么一说,少校抱住那姑娘亲了一下——我相信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做出如此举动。女孩儿激动得又哭又笑,一边扯开嗓子喊道“妈!爸!”惊动了那两位老好人
实际上,克拉浦夫妇正从装饰雅致的厨房窗户里面观察少校,之后惊奇地发现,他们的女儿在小小的过道里竟然被穿蓝色外套和白帆布裤子的瘦高个儿紧紧抱住,这令他们百思不得其解。
“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少校说,虽然不免有些难为情,“克拉浦太太,您以前经常做很好吃的点心招待我,您还记得吗?克拉浦先生,您不会把我忘了吧?我是乔治的教父,刚从印度回来。”接着大家相互亲切握手,克拉浦太太特别激动,她激动得在过道里不知道喊了多少遍老天。
房东夫妇把善良的少校带到赛特笠家的一间房里。这儿的每一件陈设他还都记忆犹新。那架带铜饰的旧钢琴,当初是件小巧玲珑的乐器,那几扇屏风也是旧物,雪花石膏制的微型墓碑中间镶嵌着赛特笠先生的一块金表,还能滴答滴答走时。这时房客都不在屋里,克拉浦一家让少校在一把扶手椅上坐好,父亲、母亲和女儿三人不时哀叹着打断他们自己的叙述,把我们已经知道、可少校还一无所知的那些事情完完全全地告诉他,赛特笠太太不久前去世了,小乔治已经和他的爷爷老奥斯本和解,被带到老奥斯本身边去了,爱米丽亚如何为儿子的离开而悲伤,等等。
都宾有好几次想询问改嫁的事,可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他可不能毫不遮掩地向这些人提这个问题。最后他听说,奥斯本太太陪她爸爸到坎新登花园散步去了,每逢天气好的下午,饭后她总是和父亲一起去那个地方,老赛特笠先生现在的身体状况十分糟糕,还不停地埋怨,也太为难他的女儿了,不过爱米丽亚待他确实非常好,就好像个天使。
“我有点忙”少校说,“今天晚上我还有很重要的事,不过我想见见奥斯本太太。可不可以让玛丽小姐带我一起去?”
这一请求让玛丽小姐欣喜若狂。她对这条路了如指掌。她非常高兴给都宾少校指路。
实际上,碰到奥斯本太太不在家、也就是去勒赛尔广场的时候,玛丽小姐曾经数次陪赛特笠先生出去散步,甚至还很清楚他喜欢坐哪条长椅。姑娘欢天喜地地回到自己的房间,不一会就戴上她最漂亮的帽子再次出现在少校面前,还借了她妈妈的黄披肩和水晶大胸针,认为只有这样打扮才配得上与我们的少校同行。
于是我们这位军官也穿上蓝色外套,戴好鹿皮手套,让小姐挎着他的胳膊,两人兴高采烈地出门去了。都宾心里忐忑不安,不知怎样面对久别之后的重逢,所以很希望有个人在旁边陪着。他向玛丽询问了爱米丽亚的许多情况,想到做母亲的不得已让儿子离开,少校那颗仁慈的心十分伤心。她怎么能受得了呢?她能常常见到儿子吗?赛特笠先生生活得怎么样?对于小糖球少校提出的所有问题,玛丽都尽心尽力地回答了他。
半路上遇到一件看似平常的事,令都宾少校十分开心。一位面容憔悴的男子,蓄着稀稀落落的络腮胡,系着上浆的白领饰从胡同里走来,左右两侧各有一位女士,把他夹在中间,他们活像一份三明治。其中一位女士已经中年,身材高大,神情威严,迈着有力的步伐,面貌和肤色酷似她旁边那个人。另一位女士身材矮小,面色黝黑,头上戴着一顶白缎带新帽子,身上的披风也挺流行,胸前挂着一块价值不菲的金表。而夹在两位女士中间的那位先生,还拿着一把伞、一只篮子,肩上有一条披巾,
当玛丽·克拉浦小姐向他行屈膝礼时,他当然没有办法用手来触帽还礼,只能弯腰点头算是回礼。而旁边两位女士屈尊降贵似的还了礼。同时,她们还以严厉的目光打量穿蓝外套、手持竹杖与玛丽小姐同行的这个人。
少校看着他们觉得好笑,马上避到路旁,让他们三人从巷子里走过去。
“那人是谁?”他看到两女一男这样走在一起,觉得非常有意思。玛丽调皮的看了他一眼。
“那是我们教区的助理神甫平尼先生(都宾少校听到这个名字,面部的肌肉猛然抽搐了一下)和他的姐姐平尼小姐。天哪,这位平尼小姐在主日学校里把我们整惨了!另一位,就是眼睛有点儿斜视、胸前挂金表的那位,是平尼太太——娘家姓葛立滋,她爸是个食品杂货商,在坎新登砂砾坑有一家店名很长的老店。平尼先生上个月结婚,现在刚和太太从玛该脱度蜜月回来。平尼太太有五千镑陪嫁,不过她跟促成这门亲事的平尼小姐吵过架了。”
刚才少校一惊,像在等待判决一样,现在他却兴奋得一跃而起,还用手杖在地上用力敲了一下。吓得玛丽小姐尖叫一声“噢,上帝啊!”然后也会意得哈哈大笑。在玛丽小姐说这些话的时候,少校看着渐渐走远的那一对新人,傻傻的站在那儿很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