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作案的动机
对这个结果,李禹自然不意外。
“我知道了。”他本想收回手机,见到群内突然多加入一个人。
国安的同志大家好!我是姜旭,也是负责此次天兴路黑漆案的刑警队长,今天我们应该都见过面,案情急如火,就不过多寒暄赘述,明日七点,趁天气还未炎热前,希望大家都能准时到达案发现场,我会带着一手信息,和大家碰头破案!
看完消息,彭彦祖立马回复了个1。
“李同志,那我们明天得早点出发了。”
开车过去要花一个小时左右。
李禹没意见:“可以,你早点休息。”
等彭彦祖走后,李禹再进入洗手间洗漱,洗漱完成后,他便靠在床上,看上了群里发来今天黑漆屋案件的信息。
有死者资料、法医报告,尸检信息,报案人笔录,还有走访人员的笔录。
死者名叫余静雅,24岁,还是个经贸大学正在读研的大学生,户籍是浙省那边的。
人长得很漂亮,手机中的照片可以看出是个校花级别的美女。
致命伤是颈部动脉,被利器刺入,失血过多而亡。
死亡时长推断,48-72小时,也就是三天左右。
资料上显示,
房子是死者租的,房东口供已经录完。
模仿作案的动机
大多数变态模仿,属于猎奇杀人,只会让现场更疯狂,甚至可能还想去挑衅警方。
但此案都没有。
所以这动机,在李禹看来属于后者,嫁祸于人。
凶手想让警方去追查16年前的凶手,他自己好逃脱罪责。
只不过模仿的太拙劣,破绽百出,把警方想的太好糊弄。
那在凶手的意识当中,自己模仿黑漆案,只要警方认为是同一个凶手,去追查凶手,自己就能百分百没有嫌疑。
怎么才会百分百没嫌疑?
只有一个解释。
那就是现在的他绝对不可能在16年前犯案。
那问题又来了,如何绝对?
当年黑漆屋案子,凶手是男是女都有可能,所以不会是性别的问题。
只有一个最完美的答案,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