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曹文轩让他给五四文学社投稿,而且说了,写什么内容都行。
不过林卫东却迟迟没有动笔。
毕竟他的选择太宽泛了,一时之间还真不好确定题材。
写小说?
他手头上倒是有几篇,可不太适合投在校内的这种杂志上。
写散文?
如今这年头,散文可不好写,太浅了没意思,太深了容易惹麻烦。
所以思来想去,林卫东还是决定写一首诗。
诗歌短小精悍,不占篇幅,又比较容易出彩。
在他脑子里,正好有一首很合适的诗。
上一世八九十年代,汪国珍的诗开始在大江南北流传。
那个时代的年轻人,几乎人手一本他的诗集,抄在本子上,背得滚瓜烂熟。
林卫东那时候也没少看,所以至今记得这一篇《热爱生命》。
“我不去想能否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是否能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他飞速地在纸上写下这几行短诗。
笔尖沙沙作响,墨迹一行行晕开,像是一朵又一朵花。
写完之后,林卫东暂时不再去想闫雪的事情,而是把这诗又读了一遍。
这首诗放在一九八九年,是那个时代年轻人的精神支柱。
现在就发出来,时间是不是有点太早了?
琢磨了片刻,林卫东又觉得无所谓。
这首诗歌没什么政治含义,反而有一种超越时代的情感,所以放在如今这个年代,应该也能引起共鸣。
林卫东写完之后,将纸叠好,转身离开宿舍。
他来到曹文轩的办公室,伸手敲了敲门。
“请进。”
很快里面传来了曹文轩的声音。
林卫东推门进去,开口说道:
“曹老师,之前你不是让我写份稿子吗?你看看这个合适不合适。”
曹文轩笑着接过来,没有立刻拆开看,而是打量了两眼,皱眉问道:
“你脸色不太好,出什么事了吗?”
林卫东摇了摇头。
“没什么事,只是这两天身体不是很舒服。”
听闻此,曹文轩不再多说什么,拿起纸逐字逐句地翻看起来。
这首诗本来就短,所以就扫了两眼,一下子就看完了。
“你这首诗,写得很不错。”
重新看了一遍,曹文轩开口感慨:
“卫东,好的文艺作品,总是能反映时代的变化。”
“你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最缺什么吗?”
林卫东摇了摇头。
曹文轩说道:“缺乏一种不怕失败、不怕挫折,不怕被人嘲笑的精神。”
“这几年,大家都怕说错话,怕被人抓住把柄,以至于失去了锐气。”
“你这首诗写的实在不错,我们复刊之后,我会把这首诗放在第一版。”
林卫东顿时有些意外:
“曹老师,这是不是有些不太合适?我这首诗其实也没那么好。”
“没什么不合适的。”曹文轩摆了摆手,语气不容置疑。
“你的诗确实很不错,放在第一版完全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