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上,一滩暗红的血迹蔓延开来,李伟穿的棉裤已经被獠牙撕开,血肉混着棉絮翻卷出来,隐约能看到森白的骨头。
他整张脸惨白如纸,却连大声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双手死死的掐住大腿根儿,活动里不停的发出“嗬嗬”般非人的声音。
“快快快,赶紧让开!”林卫东拨开人群,冲到李伟身边,单膝跪在雪地里。
这滋味并不好受,哪怕他穿的挺厚,但是冰冷的雪水依旧一点点渗透了棉裤。
不过林卫东却顾不了那么多,从怀里掏出几根布条。
“帮我把布撕开,我看看他骨头有没有移位,固定一下咱们赶紧把他抬下去。”
郭启明在旁边急得直跳脚:“你这顶什么用啊?咱们得赶紧送卫生院!”
“从咱们大队抬到卫生院?那他这条命就没了!”
林卫东懒得骂人,看血流不止,连忙指挥旁边的田虎按住大腿动脉,他用撕好的布条迅速的包扎伤口。
“用手按住这里!”
虽然他只跟老张头学了三个月,而且老张头不太会现代医学,大部分时间都是他看书自学。
但这会儿他的手却很稳,最起码基本的止血包扎,没什么问题。
“啊!!!好疼!!”
李伟终于喊叫出来,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在严寒的冬日,额头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
实际上刚刚遭受重创,身体会迅速分泌肾上腺素,以至于人会陷入短暂的麻木,并不会感觉到特别大的痛苦。
只有这种亢奋的状态渐渐消退,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才会一点点的袭遍全身,让人疼的死去活来。
“你忍着点!”林卫东手上动作不停,仔细观察过后松了口气:“幸好,野猪的獠牙没有伤到动脉,不过伤口太深了,咱们现在赶紧去老张头那里消个毒,然后把人送到公社的卫生院!”
说话的功夫,刘胜利赶紧指挥人去砍树枝,用绳子绑成一个简易担架。
众人七手八脚的把李伟抬下山,棉裤已经被血浸透了大半,在零下二十多度的严寒中,凝结成一层薄薄的冰霜。
“血已经止住了,你们都小心一点,别摔了,不然可能会造成二次伤害。”
林卫东跟在担架旁边,时不时观察李伟的情况。
失血是一种危险,可是伴随着失血,不断失温,反而更加可怕。
因为下山的路很难走,加上抬着担架,所以大家的速度并不快,在这个过程中,李伟的脸色也越来越苍白,看上去昏昏欲睡。
“李伟!”
林卫东神色严肃,拍打着他的脸颊:“你家里,是不是还有一个妹子?我觉得你好像说过,她今年多大了?”
李伟嘴唇蠕动:“十八……”
开口说出两个字,他忽然崩溃,躺在担架上放声痛哭:“我想家了!我想回家!”
这句话像刀子一样,扎在林卫东心里,也让四周的知青们,表情变的惆怅。
他们这群人,最大的也才二十五六,像林卫东李伟这批刚下乡的知青,不过十九二十岁。
对于他们这群背井离乡的知青来说,“回家”这两个字,已经成了一种无法说的渴望,一种遥不可及的梦。
也就林卫东,今年虽然也才十九岁,高中毕业刚一年。
但因为重生的缘故,除了有些怀念妹妹之外,对于“家”,并没有太大的渴望。
毕竟……他的家早就没了。
早在父亲决定杀死母亲的那一刻,这世上就只剩下他和妹妹相依为命。
过了这个冬天就是七二年,等到后年,也就是七三年的十月份,他一定要回去一趟。
毕竟那个时候,是黄爱红出狱,坐两年牢就想洗清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