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一直这样,认真得要命,也笨得要命。这是答应了她,上午有她爸爸公司的案子,要起早去法院。
昨天晚上肯定又通宵了,和他那个憨憨的小助理没交待明白,搞出的乌龙。
她把李淇介绍给韩天翔,是以不放心她爸爸的名义,给李淇拉些业务。也让韩天翔提前认识一下,省得太突然,他心脏受不了。
她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样子。不是现在这样。
年纪小很多,瘦弱很多,也很安静。安静得像个哑巴。
她当时真的以为他是哑巴。
她推着车继续往前走着。
不对。
更准确一点说,是她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只是路过。
然后看见五个人围着一个抱着头护住自己、趴在地上的男孩拳打脚踢。
她那时候刚练完散打回来,顺手就把人救了。救完准备走的时候,他用手语悄悄跟她说“谢谢。”
要不是她眼睛尖,动作快的,不懂手语的人,根本不理解他在干什么。
如果是个正常人,她可以安慰两句或者鼓励两句就完事了。反正都在一个学校,她每天遇见,都可以干一架,当锻炼身体了,顺手的事儿。
但残障人士……连求救都困难。虽然她算不上好人,但她也没那么……好难办!
但难不倒聪明的她。从书包翻出了夹在书里未剪裁的整版1寸照片,别的照片,她没自恋到随身携带。
看见他的书包摊在地上,书散了出来,上面写着名字,她在照片背面写了一句话。
――李淇是我小弟,谁敢欺负他,放学别走。和一年二班韩元初约架。
她爸是他们市的纳税大户,名气不小。她去哪上学,她爸给哪个学校捐钱。
她又因为不好惹,不说全校都认识,至少爱好霸凌的都知道她。谁让她爸天天督促她锻炼身体呢。
她把照片递给他:“再有人欺负你,就拿出来。”
因为经历的太多,她想起来她好像会手语。怕他听不懂,又用手语告诉他一遍。
她看见李淇见到手语之后,眼睛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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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给鹤归小姐姐的加更+2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