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河背小说网 > 狂徒系统:小日子挺有判头 > 第448章

第448章

特别是那句:拿两千块出来,我就把手机还给你们如何?

被张炫迈反反复复播放了三遍。

林河轻笑一声:“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林河指着马秀芝道:“手机被她盗窃,我这个失主找上门来。”

“她不但不肯归还手机,反而还明目张胆的对我索要赎金。”

“这位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虽然我并未交付这两千块,但是鉴于她主观上的勒索意图和语表现,这已经构成了勒索罪。”

“只不过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并没有得逞,她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勒索未遂,对于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减轻一定的法律责任。”

“现在,我要求你们警方以盗窃和勒索的罪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不知道,这位警官你是否同意我的说法?”

嘶!

听了林河的话,众人都是倒吸一口凉气。

不是吧,这怎么又扯到勒索罪上了。

这个女人,还真是够倒霉的。

龙国十几亿人呢,你踏马勒索谁不好,专门挑了一个最硬的男人去勒索。

这还真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啊!

老警员看着林河问道:“张三先生,请问你是否还有别的罪名需要指控对方?”

林河想了想,一脸认真的说道:“鉴于她这种恶劣的行为,已经严重败坏了社会的风气,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我觉得法院的量刑最起码应该在五年以上。”

听闻此话,负责记录的警员在纸上唰唰写下几笔:张三建议,给对方量刑五年以上。

马秀芝听到自己要坐五年牢,瞬间就吓得瘫软在地上,哭诉道:“警察同志,我知道错了。”

“求求你们放我一马吧。”

老警员一脸严肃的说道:“对不起女士,你现在已经涉嫌犯罪。”

“我们只能依法办案!”

“小孙,给她上铐子!”_c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