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中午吃饭,刘广志满面红光,整个人都透着喜气。
平时和他关系不错的同事好奇问。
刘广志实在忍不住,低声透露了两句。
“平京来了贵人,让我帮忙做事,如果这事能做成,我肯定就调回平京了。”
“调回平京?”
梁清风惊呆了,他们都是很多年前支援西北建设,从平京那边来的。
大家都在这忍了很多年,谁不想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回到自己家?
他知道刘广志是平京人,这些年只要有机会他就会申请工作调动,然而几十次申请交上去都如同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这次看刘广志的表情,恐怕是十拿九稳。
“广志,咱们这么多年的朋友,你要是回去了可别忘了兄弟我啊。”
“我家离平京也不远,以后你在平京飞黄腾达,也帮帮我,钱不是问题,只要能让我回去,多少钱都行。”
刘广志昂起下巴,拍了拍胸脯。
“你放心吧,包在我身上。”
他四处张望,确认没有人偷听他们说话。
“我告诉你,我说的大人物是平京来的视察团。”
“那里面的人,都是手眼通天的人物,把咱们调回去就是一句话的事。”
刘广志为人倒也仗义,他思索了几秒钟,“如果这个忙不小,我就推你一把,到时候他怎么也要记咱俩一功,说不定把咱们一起调回去。”
“广志,你就是我亲大哥,往后你让我干什么,兄弟没二话,刀山火海我也往上冲。”
梁清风眼里爆出红血丝,可见他此时心情有多激动。
刘广志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我还不知道那位大人物想请我帮什么忙呢,也就是先跟你透个底,说一说。”
“你可千万别再跟别人说,这事知道的人要是多了,咱们俩谁也走不了。”
梁清风忙不迭地点头,“当然当然,这规矩我懂。”
离开食堂后,刘广志和自己的领导请了半天假,谎称肚子疼要去医院。
出了市委,他坐上公交车,前往和李云超约好的地点。
当他走进图书馆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坐在窗边的李云超。
他穿着一身藏蓝色的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脸上没有西北人独有的高原红,皮肤保养得也很好。
和十年前刘广志第一次见他,几乎没什么两样。
该说不说,大城市还是养人呐。
不像他,明明今年才四十岁,却长得像五十岁一样,苍老疲惫,脸上的褶子笑的时候都能夹死一只苍蝇。
“李主任,我是刘广志,这么多年没见,您还记得我,我真的是没想到。”刘广志弯下腰,伸出两只手。
然而李云超并没有和他握手的打算,只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扬起下巴。示意他坐下来。
刘广志尴尬讪笑,默默缩回手。
“李主任,您找我有什么事?只要我能做到的,一定全力以赴。”
如果不是为了把孙子孙女带回平京,李云超真的不想联系刘广志这个人。
当初刘广志算是他的属下,只是这个人,心术不正,一心只想往上爬,溜须拍马,不务正业。
还经常骚扰女同事,所以在那个动乱的年代,李云超直接做主,将他调来了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