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攸宁身穿茶白色锦衣,腰系玉扣珠绦,发束紫金冠,发冠两侧垂着两颗莹润发亮的大东珠,是难得一见的稀世珍品,珠光流转,衬的太子熠熠生辉。不过众人的眼睛都不自觉的定在太子脚下的那双珍珠小鞋上,米粒大的珍珠在鞋面形成连枝缠纹,华美富贵。
昨晚太子也是穿了一双类似的珍珠小鞋,生生踢死了四只狼,众人有目共睹。
素日里,一群糙汉子最不屑这种花俏的玩意,在他们的认知里,这种鞋都是游手好闲的纨绔公子哥穿的,都是华而不实的东西。
可这鞋穿在太子的脚上大家却得格外的和谐,太子这样的一双脚,就该穿这样一双华而不实的小鞋。
太子年方十一,眉目朗润,神色淡然,既有少年郎的清俊,又有储君的沉稳,沉稳一半是程攸宁装出来的,小小年纪的他已经学会了伪装。
此刻他并不知道众人心中所想,见大家都盯着自己的鞋子看,不明所以然。
他一直如此打扮,并不觉得不妥,如今大街上穿他脚下这种珍珠鞋的不止他一人,因为他们奉乞产珍珠,珍珠在他们这里并不是多值钱的东西,所以珍珠作为装饰品,随处可见。
大家为什么看他的鞋子啊?
就在程攸宁疑惑不解的时候,随心已经把他请到了正位上坐下,这座位是刚才的士兵特意让出来的。
随心则是坐在了程攸宁的身边,在军营就得守军营的规矩,要与将士同吃同住,不许开小灶,将军不可以,他这个太子也不可以。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