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的人数少了,粮食的消耗就大。
之前,李居胥没来的时候,大家只顾着眼前的生死,粮食问题,少有人担心,因为谁也不知道是否会死在今天,明天都没有了,还管粮食干什么?
李居胥出现后,带来了基地经验,战士们的伤亡直线下降,每天的死亡堪堪突破两位数,粮食问题就凸显出来了。
“还有战童孩子王和宗坤没有找到,不知道李战伐那边的情况如何,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这边已经稳定下来了,你懂我的意思。”李居胥把大虾叫到跟前,忧心忡忡。
“大人放心,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不会让基地被犬人攻破。”大虾表情严肃。
“我相信你的能力!”李居胥留下了一批药品,带着队伍继续上路搜寻,走的很急,不是担心什么,而是心中没底。
宗坤和战童孩子王和他是一艘宇宙飞船的,自己的宇宙飞船遭遇了什么,他最清楚。那种情况下,能活下来,除了硬实力,得祖坟冒青烟才行,不对,冒烟都差点,得喷火才行。宗坤也好,孩子王也罢,不可否认,都是高手,但是比他还是有一段距离的。
他能活下来,都带着一定的运气,他有‘轻’、‘疾’字符箓,还有犬人当缓冲。宗坤、孩子王能有他的运气?孩子王那吨位,想想都让人绝望,10只犬人叠在一起都不够他造的。
刀罡闪烁,一闪而没,赤凤涅槃刀已经到了远处,身边的三只犬人直挺挺倒下,李居胥没有多看一眼,一步跨出,人已经到了十米之外,璀璨的刀罡掠过虚空,黑色的浪潮突然静止不动,下一秒,一百多只犬人齐刷刷倒下。
露出一大片空白,远处的犬人蜂拥冲上来的时候,李居胥的队伍已经杀到了远处。杨五秀跟在李居胥的后面,气喘如牛,汗下如雨,一张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白。
野蛮冲撞的间隔时间越来越长,从2分钟,到5分钟,然后是10分钟,现在已经推迟到了20分钟一次。
一个小时一支营养液,食物敞开了供应,但是人体是有极限的,他快到极限了。张丁的攻击最优雅,但是杀伤力有限。火焰能引发混乱,可是对这支队伍没用,他们是在赶路,时时刻刻都在前进,后面的混乱对他们的作用还比不上一口矿泉水。
赵逑的身法快捷,善于偷袭犬人腹部,一击毙命。犬人的腹部是全身防御最弱的地方,不过,一般人抓不住这样的机会。
扁甲虫像一头老黄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大家的包裹都在他身上,他稳稳地跟上大家的脚步,从不拖后腿。
侏儒年龄最大,实力却是仅次于李居胥的一人,他断后,其他人不用担心半分。小小的身躯,却有泰山一般的能量,在他的身上,从来不会出现疲倦、失望、颓废之类的负面情绪。
不认识他的人,会看不起他,了解他的人才会知道他多么让人放心。
一连找了两天,除了在地上看见一些腐蚀严重的宇宙飞船金属碎片,其他的一无所获。就在李居胥准备返回基地赌一赌李战伐那边的运气时候,一座并不高的石头山出现在了视线之中。
或许不应该叫山,是地面上凸起的一块巨大岩石,六个人快速来到岩石下面,发现这岩石的高度超过了50米,横陈在大地上,足有数百米长,这简直是天然的城墙。
他们往山脚下一站,压力立刻少了一半,只需要应付一面的犬人,背后的犬人完全被阻挡在石头山之外。杨五秀对着岩石砸了一拳,当地一声,拳头都麻了,只是震落少许细碎的沙粒。
“真硬!”他疼得嘶哑咧嘴,破皮了。犬人的钢针毛都没能让他破皮,一块破石头,真夸张!
“好地方!”侏儒罕见地说了一句话,李居胥朝着石头山靠近的时候就明白了他的意思。石头山做基地,肯定比犬人的尸体要好,这硬度,比想象的要好的多。
李居胥突然对着岩石出刀,唰唰唰,杨五秀还没有反应过来,李居胥已经收起了赤凤涅槃刀。一个‘轻’字符落下,轻轻松松抽出了十几块**5m的长方体,整整齐齐地在左边堆砌起来,立刻就成了一道屏障。
杨五秀、扁甲虫都惊呆了!两人也算走的是力量路子的人了,压根没想过能举起来。这石头,按照密度计算,重量超过50吨,李居胥单手一抓,轻松举起来,抓的还是一头,学过物理的人都知道,同样举起一件物品,抓中间和抓边缘需要的力量天差地别。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家里的铁锹,三五斤,三岁小孩都能拿起来,可是,单手抓柄举起来,十个成年人有九个做不到,而李居胥一口气抓了十几块50多吨的巨石,这还是人吗?
“你们先挡一会儿,我收拾一下。”李居胥钻入开凿的洞穴内,赤凤涅槃刀比任何切割机都好使,手起刀落,切豆腐一样,开采出一块块标准长方体。然后把长方体都搬到外面,砌成围墙,不多时,两侧的犬人被拦截,只有正面5米的一道口子,而洞穴的空间,也扩大到了一个篮球场了。
“以后这里就是基地了!”李居胥心情不错,来到迷失大陆这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个不错的驻扎场所。
不再是无根之萍了。
冲出来大杀一通后,李居胥直接把洞口用长方体堵死,六个人舒舒服服地睡了6个小时,一觉醒来,精力前所未有地充沛。
对于他们这种练家子来说,6个小时,足够补充体能了。
有了目标之后,李居胥整个人干劲十足,然而马上就被现实泼了一盆冷水,迷路了。没有指南针,地上做的记号被犬人破坏了,也没办法靠着星辰指向,全靠记忆和感觉,结果六个人的感觉都错了。
李居胥知道不是人的问题,是迷失大陆的诡异磁场影响了判断,但是还是有一种挫败感,没想到实力到了他这个级别,竟然还会迷路。
转悠了一天,终于找到了正确的路线,张丁还受伤了,右腿被犬人扒拉了一爪子,少了三两肉,不得不让扁甲虫背着。
先把潘大头、大虾这一千多人接应到了基地,花了两天两夜的时间,路上没有发生意外,只是人多,队伍拉的太长了,伤亡不小。李居胥使出了全力,击杀了数十万只犬人,还是没办法守住所有的人,队伍走到基地的时候,只剩下810人。伤亡四百多人。
大虾心中感慨不已,幸亏之前没有冒险,有李居胥在,队伍迁移都伤亡近400人,如果没有李居胥,光靠他和潘大头,队伍全军覆没都有可能。
人一多,什么事情都会发生。
死亡的人,没有人记得,死了就死了,活下来的人很开心。石头山作为基地,明显要比实体建造的迷宫要靠谱,不只是安全山的考虑,还有环境。尸体是在持续腐烂的,这个过程,污血横流,屎臭味源源不绝飘散在空气中,那叫一个恶心,为了活着,不得不忍着,不表达心里愿意接受。
石头山,干干净净,看着就喜欢。睡觉的时候,再也不用心惊胆战了,尸体搭建的城墙,随时都有坍塌的风险,石洞内就没有这样的风险。
再次出发,这次又增加了一个人,潘大头,基地由大虾一人领导,三面皆挡,独守一个口子,810人都是比较厉害的战士,守着一个口子,基本上不会有问题。
潘大头的加入,让李居胥轻松了很多,潘大头是个战斗疯子,只要有战斗,他就兴奋,不知疲倦,别看他的身材和侏儒差不多,可是体力充沛到变态,远比侏儒要强。这应该和从小生活的环境有关,侏儒出身卑微,在诏狱呆了那么多年,出狱后,又过着老鼠一样的生活,吃不好睡不好,身体底子差。
潘大头是什么人?礼部尚书的儿子,唯一的独子,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虽然有病,礼部尚书却没有抛弃他。从小吃的是最好的,穿的是最好的,顶级药剂,当水喝,身体瘦小,但那都是浓缩的精华。
数十年一点一点沉积在身体里面,知道今天才有机会完全释放出来。
他经过的地方,碎肉遍地,放眼尽是骨头渣子,他的血液里面充满了暴力因子,喜欢把犬人打爆。他自己打的嗨了,就是苦了跟着他的人,踩在血肉里面,鼻子里面闻着的都是腥臭味。
犬人的血不仅有毒,而且难闻,刺鼻的臭,如同老式茅房内发酵了几个月的氨水。
这次返程没有迷路,但是也发生了波折,走到半道上,看见了一发信号弹,红色的,等他们火急火燎冲过去,发现战斗已经结束了。现场只剩下战斗的痕迹,一个人都没有,全军覆没,尸体被犬人啃食干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矿工肯定是矿工,就不知道带队的人是谁。大家没时间感叹,继续上路,十几个小时后,回到了回廊迷宫基地。
“李战伐他们还没有回来!”张庆石汇报了一个不算好的消息,现在不能说是坏消息,但是肯定也不是好消息。
“还没回来吗?”李居胥皱起了眉头,他这一趟离开,差不多10天,李战伐他们和他们是同时出去的,他们携带的物资也就十几天,这样算下来,回来的粮食都不够,什么原因让他们推迟这么长时间,难道出事了?_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