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人讲究派头,手里拎着公文包,西装扣子系得整整齐齐,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表情里带着一种“我倒要看看你能搞出什么名堂”的矜持。
但当詹姆斯把便签纸贴在水杯上、浸进水里。
泡了足足五分钟再捞出来,撕下来往本子上一贴依然服服帖帖的时候,有人开始往前探身子了。
“各位,这只是第一项。”
詹姆斯不紧不慢地从桌上拿起那支深蓝色的自动铅笔,按了一下笔帽。
“咔嗒”一声,笔芯弹出来。
他在纸上画了一条线,又画了一条,再画了一条。
三条线并排,粗细均匀,没有断墨,没有刮纸,笔芯也没有断。
“这是0.5毫米的铅芯,高强度聚合物的笔身,握感符合人体工学。什么叫人体工学?就是您握着写一整天的手,不酸、不累、不出汗。”
他把笔递给前排的一个总务主任。
那人接过去,在手心里掂了掂,又写了几个字,脸上的表情从矜持变成了意外,又从意外变成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满意。
他把笔递给旁边的人,旁边的人试了试,又递给下一个。
一支笔在三十多个人手里传了一圈,回来的时候,笔芯还是好好的,没有断,笔身还是干干净净的,没有掉色。
“还有这个。”
詹姆斯拿起那块白色的橡皮,在纸上写了一个“港”字,然后用橡皮轻轻一擦,纸面干干净净,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橡皮擦本身也没有掉渣。
他又写了一个“城”字,这次用力很大,笔迹凹进了纸面,但橡皮擦过去,凹痕还在,墨迹没了。
“各位老师,各位会长,你们平时改作业、批文件,最烦的是什么?
是橡皮擦不干净,擦完留一团黑;
是橡皮掉渣,弄得满桌子碎屑;
是橡皮太硬,把纸擦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