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如今,只是看了一眼,这心底竟莫名难受极了。”
队长也叹息一声:“都这样,在柳州待久了,心肠都会变软。”
又快马走过一段路,到了吃饭的时间,众人下马,各自忙碌,等着饭熟的时间,其他人要么拿出一些话本子来看,要么互相交谈。
小钱却是搬着自己的木板,当做桌子,在上面详细写下方才见到的,那只腐烂的脚。
队长既然是队长,自然是有些本事的,也为了管理这少少五人,特地花费时间,去上了州署的管理课程。
管人可是很难的,各人有各人的性情,又各有自己的优缺点,想要让队员们听自己的话,融入队伍,也是要筹谋一下的。
如今见小钱如此,队长耐心等着她写完了,才过去问道:
“可是心里不得劲了?”
小钱点点头:“是有,前两天,见着那恶吏欺辱百姓,又砸又抢,一股气便一直堵在我心头,好难发出去。”
队长便道:“诶,都这样,也不是哪里的官吏,都如我们柳州的一般。”
她瞄了一眼纸上:“不过,你将这些记下来,不会越想越气吗?”
小钱却道:“我打算将这些记下来,回去写成游记,投稿出去。”
队长一时怔愣。
这种听了就叫人生气的事,投稿出去,报社会出吗?
莫不是小钱太生气,想写了这些东西,让读者们帮着一起骂那些恶吏匪徒?
小钱是有自己盘算的:
“我是三年前来的柳州,三年前,我也如那些百姓一般,可如今,不说如何富裕,至少生活安乐,有吃有喝,若是遇到了恶人,我第一个反应,便是报官,要是看到了什么不平之事,我也敢站出来,三年,只是三年而已,我便从一个每夜都饿醒的丫头,长成了如今这般。”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