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去外地躲债刚回到运通县,我到城郊去瞎瘠薄溜达。
那天我去外地躲债刚回到运通县,我到城郊去瞎瘠薄溜达。
说实话,那个时侯我还年轻,还想着那方面的事。
在经过一片树林时,恰巧碰到一名年轻女子从我身边走过,我偷偷看了一下,人家长得很漂亮。
我一时没忍住,就转身扑了上去,用双手死死卡主了她的脖子。
姑娘大惊,瞪着惊恐的眼睛却说不出话来。
我手上稍稍松了松劲,她喘着粗气说道:“别,别杀我,我把钱都给你!”
她以为遇到拦路抢劫的了!
我恶狠狠地说道:“老子不要钱,劫色!”
那名女子惊恐地点了点头,于是我把她的双手反剪过来,押着她往树林深处走去。
等到了一处平坦的地方,我把他的衣服剥了下来。
就在我穿好衣服离开的时侯,忽然想到要是她告发了我,我就得去监监了。
这个时侯,姑娘也穿好衣服哭着准备走了。
我急忙捡起地上的一块砖头,转身就用尽全身力气往姑娘头上砸去。
结果姑娘瘫软着倒了下去,脸上头上全是红的白的液l混合物。
就在这时,一道闪电划过树林,把我吓坏了。
紧接着就下起了一场大暴雨,我扔下砖头就跑了。
没想到,公安一直没有因为那个案子找过我。
直到两年前,我才听当地一个朋友无意中说起那个案子,说是凶手早已被枪毙了,是当地一个上班的年轻人。
本来我到死都不会说的,可是我现在真的要被判死刑了。
我忽然想到,我不能把这个秘密带走。
这也算是我让的最后一件好事。
他每说一句话,王朝阳就回忆卷宗里的记载。
姑娘确实是被砖头砸死的,并且确实在树林的深处。
当天晚上确实下雨了!
王朝阳问道:“他当时穿的什么衣服?”
“她穿着一条深蓝色裤子,白色衬衣,脚上穿着高跟凉鞋……”
和现场遗物完全吻合!
接着,王朝阳又根据案卷的记载,问了他几个现场的问题。
除了个别问题稍有模糊外,其余的都和当时的吻合。
王朝阳忽然想到,按说当时女子的l内应该有安山石的精液,通过dna比对,那应该是最有力的证据。
但是卷宗里完全没有这些记载,说是在女尸的指甲里发现了加害人的组织,跟葛国泰的一模一样,这也是最有力的证据。
并且卷宗里记载的是强奸未遂,葛国泰愤而把女子杀害了。
到底真相如何,还不能过早地下结论。
林剑忽然问道:“任何人问你,你都会坚持这么说吗?”
“会的,那本来就是我让的,我担心到下面了见到那个被冤枉的男子,他放不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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