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说,你会跟他一起坐牢。他让你送钱,你是经手人。在法律上,你是共犯。”
孙小梅的眼泪掉了下来。她哭了很久,王建军递给她一张纸巾,她擦了擦眼泪,深吸了一口气。
“好。我说。”
林逸按下录音键。孙小梅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刘志远第一次让她送钱是两年前,在省城的一个饭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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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远把她叫到一边,给了她一个袋子,里面是二十万现金。
他说“你把这个送到这个地址,放在门口就行,不要敲门,不要打电话,放完就走”。
她问这是给谁的,刘志远说“你不用知道”。
她去了,按照地址找到了那个小区,上了楼,把袋子放在门口,拍了张照片发给刘志远,然后就走了。
过了半个月,刘志远又让她送了一次,还是那个地址,还是二十万。
第三次是去年年底,刘志远又给了她一个袋子,说“这次送到老地方”。
她问怎么又是那个地方,刘志远说“你别问”。
“你知道那个地址住的是谁吗?”林逸问。
“不知道。我后来查过,那个小区的业主名单里,没有郑建国这个名字。房子可能是租的,或者写的别人的名字。”
“你每次去,看到有人出来拿吗?”
“没有。我放完就走。有一次我放了袋子之后,在楼下等了一会儿,想看看谁出来拿。等了十分钟,没人出来。我怕被人看到,就走了。”
林逸把录音笔收好。“孙小梅,你说的这些,我会去核实。如果属实,算你立功。但在案子结束之前,你不能离开省城,不能联系刘志远,也不能联系郑建国。明白吗?”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