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刘峰的指示,欧阳丽丽直接回到办公室,然后给县工商局、县税务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负责人打了电话。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方刚,直接拒绝此事。
其他的局机关负责人,直接点头同意。
另一方面,范伟也按照刘峰的指示,最近时间,找了各个乡镇党委书记和镇长谈话,要求他们全力支持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的发展,大部分乡镇负责人是支持的,有小部分乡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是反对的。
虽然这些反对的人,并没有直接说反对,不过他们的行为表现,就体现出来了。
范伟在体制内混了这多年,什么人是正派的人,什么人是邪派的人,一看就知道了。
于是,又过几个月之后,也就是2001年11月28日,范伟写了详细的汇报,并且把几个反对的乡镇列了出来。
另一方面,欧阳丽丽在调查违法的民营企业的时候,直接得罪了几家大中型企业,分别是:
1、
清水县吴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资企业。
2、
苏东市绿色地产有限公司,内资企业。
3、
苏东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内资企业。
4、
苏东市美美集团有限公司,外资企业。
5、
苏东市黑石集团有公司,外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