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鬼,一般都怕死。
杨再兴的脑子飞速转动,迅速做出了判断。
他只带了五百人进城,兵力上处于绝对劣势。
城寨内少说还有三四千守军,硬打是打不赢的。
唯一的办法,就是擒贼先擒王。
控制住这个醉猫,逼他下令打开城门,放曹成的兵马进来。
元帅说得对,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抓住了头,身子就不会动了。
思量间,周围跪着的辽兵七嘴八舌地将兀颜光兵败被擒的消息告诉了洞仙侍郎,添油加醋,说得比杨再兴刚才在城门口喊的还要凄惨三分。
洞仙侍郎的脸色,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
他不是傻子。
酒囊饭袋也好,尸位素餐也罢,能在辽军体系里混到守将的位置,总归是有几分本事的。
至少,他很清楚一件事――自己在军中的荣华富贵,全仰仗兀颜光的提携。
兀颜光若是完了,他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可是……堂堂兀颜光,纵横北地数十年的军神,会被那群孱弱的南蛮子擒拿?
他不信!
洞仙侍郎抬起酒壶灌了一口,目光越过壶口的边沿,看向杨再兴。
他看到了血污,看到了尘土,看到了破烂的辽军甲胄。
但他同时也看到了一双不对劲的眼睛。
那双眼睛...太亮了。
溃兵的眼睛不应该是这样的。
真正的败军之卒,眼神是浑浊的、涣散的、充满恐惧的。
而眼前这个年轻校尉的眼神……却亮的吓人。
洞仙侍郎的酒壶停在嘴边,视线慢慢下移,借着火光,终于看清了杨再兴脸上的轮廓。
那是一张没有任何契丹血统特征的、地地道道的汉人面孔。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