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王,那是武松的封号!
而那个红头发、大眼珠子的丑鬼……
公孙胜脑海中瞬间浮现出一个身影。
那个虽然长相怪异,却忠肝义胆,为了传递军情可以把命都豁出去的汉子!
康捷!
那个曾经为了救援梁山,不惜施展神行法,背着他狂奔数百里,累得吐血昏迷的血性汉子!
“他在哪儿?!”
公孙胜一声低喝,根本来不及听小道童的回话,身形突然变得模糊。
下一瞬,他已化作一道清风,卷起地上的落叶,瞬间消失在松林深处。
……
二仙观的山门之外。
昔日能日行一千二百里的康捷,此刻却像是一滩烂泥般瘫软在石阶上。
他那身引以为傲的赤色劲装,此刻早已变成了黑红色,那是干涸的血迹与尘土混合后的颜色。
若是常人,受了这般重的伤,跑了这么远的路,恐怕早就死在半道上了。
可康捷硬是凭着一口气,一口一定要把信送到的气,生生从江南跑到了这蓟州二仙山!
两天!
仅仅两天!
这是连千里马跑死都做不到的距离,他用两条腿,跑完了!
“道……道长……”
康捷趴在冰冷的石阶上,手指死死抠着石缝,指甲早已崩裂,鲜血染红了青石。他的视线已经模糊,意识也在涣散的边缘徘徊,但他不敢睡,也不能睡。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