骞王意外。
棺材里还真有把剑。
这小子,时隔这么多年居然还记得。
骞王道:“等着,本王下墓帮你拿。”
他身形一晃,就要钻入沙土。
秦珩伸手去抓他手臂,却抓了个空。
他冲他的背影喊道:“四哥,你小心!”
骞王灵体已入河沙。
听到这句话,他身形一顿,卡在了河沙里。
他心中腹诽,臭小子,这种时候煽什么情?
碍手碍脚的!
可是穿入层层河沙,穿入墓门,穿过长长的墓道,进了主墓室,立在珩王的棺材前时,骞王的眼眶却开始泛了潮。
他抬手虚虚抹一把脸。
自古最是无情帝王家。
生前他和珩王感情好,但也互相提防,和其他兄弟更是面和心不和,互相算计,因为每个兄弟都有可能会成为刺向自己的那把剑。
一两千年后,他和他却成了最好的兄弟。
穿入棺中,骞王小心翼翼地从珩王的指骨取出那把剑,生怕把珩王的指骨给掰断了。
古人最讲究留个全尸,他也不例外。
握着剑出来,他望着手中长长的古剑自嘲地笑了笑,这就是当代人口中的舔狗吧?
他的妻子萧妍,再世投胎,成了秦珩的女朋友。
可他却帮他取剑。
这不是舔狗,是什么?
使了鬼力,带着剑回到地面,骞王将那把长剑朝秦珩面前一递,道:“给。”
那剑长约一米左右。
剑鞘漆黑,上刻有如意云纹。
专业原因,妍对古代兵器有所了解,知道那是古代黑色的青铜器,又称“黑漆古”,是铜锡铅合金,一般新铸时呈金黄色,埋藏后因腐蚀形成致密黑色锈层。
这剑鞘呈黑色,不知是因埋藏后腐蚀变黑,还是本就发黑?
若是后者,青铜器的铸造技术又得改写。
那长剑虽套着剑鞘,仍能让人感受到一股凛凛寒意扑面而来。
秦珩看到那剑,仿若见了老朋友,眼神明显亮了,情绪有些激动。
他伸手就要去接剑。
妍急忙握住他的手臂,道:“慢着。”
秦珩手伸到一半,停下。
妍说:“那剑一直放在古墓中,和尸骸为伴,细菌肯定很多。尸菌、古细菌,弄不好会致命,你还是小心点好。”
骞王暗道,还是女人心细。
他平素不惧这些东西,所以老是忘。
退后几步,他将那把剑从剑鞘中拔出。
那剑发出嗡地一声脆响。
妍知道那是剑鸣。
不是所有的剑都会有剑鸣,只有绝世宝剑才会有。
利剑一出,秦珩和妍顿觉眼前白光一闪。
那剑通体雪亮,剑气如虹,寒光凛凛,剑身竟无一丝锈迹。
秦珩漆黑瞳眸亮得出奇。
他盯住那剑,要使着力气控制着垂在身侧的手指。
因为这双手会情不自禁去握剑。
妍道:“这剑含硫量应该很高,硫化铜这种成分能防锈。剑又插在剑鞘里,藏在棺中,避免接触氧气,所以它周身雪亮,没被氧化。”
骞王凤眸中溢出一丝赞赏的神色。
他的女孩无论哪一世都很优秀。
骞王啪地一下将剑插入剑鞘。
秦珩眼中的亮光消失。
骞王暗道,老九生前嗜剑如命,爱出征,爱打仗,爱天下黎民,爱江山,也爱美人,但他心胸太大,心怀天下,一颗心装得太多,所以才给了他可乘之机。
他对秦珩道:“你带妍先回酒店,这剑本王找个地方处理一下,处理干净了,再送予你。你们脆弱的人类,怕这菌那菌。”
秦珩不理他的揶揄,朝他一拱手,“谢四哥!有劳四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