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凌走过去看了一眼那只兔子的模样,一下笑了。
「你这是用水冲洗的太用力了?」
「啊?洗的太用力了?不洗干净咋吃?血水得洗干净吧?」
那游客听到这话一脸懵逼。
「问题就出在这儿了。」
陈凌笑著解释:「这野兔跟别的东西不一样,它的肉举个不恰当的比方,就跟鱼肉那种情况似的,水越冲越散。」
「你哪怕泡在水里洗血水,也会把肉越洗越少,最后就剩一层筋膜连著骨头。」
「啊?还有这种说法?」游客愣住了。
「野兔的肉,纤维细,不像猪肉牛肉那么紧实。」
陈凌说道:「你洗的时候,水流会把肉纤维之间的组织冲散,那些碎肉末跟著水就流走了,看起来肉就缩水了。」
「正确做法是剥完皮开完膛,用干布或者草纸把血水擦干净就行,当然水洗也可以,就是别大量的用水洗。」
「那要是脏了咋办?」
「野兔能有多脏?实在觉得不干净,用盐水稍微涮一下,立马捞出来,别泡太久。」
游客顿时一脸懊悔:「哎呀,早知道不洗了!我说咋看著挺肥的一只兔子,洗完就剩骨架了!」
「没事,头回弄都这样,下次就知道了。」
陈凌笑著安慰。
旁边几个正在收拾兔子的游客听见了,赶紧把手里的兔子从水盆里捞出来,改用干布擦。
「幸亏听见了,不然我这几只也完了。」
「陈老板,你咋啥都知道?杀个兔子都有学问。」
「我经常山里打野食的,能不知道这事儿吗?」
「再说了,从小就吃这些野兔和野鸡,也都知道啥情况。」
陈凌笑道:「老话讲,杀猪杀屁股,各有各的杀法,多琢磨就会了。」
「啊?杀猪杀屁股?」
顿时,这些人又开始有点懵了。
这话啥意思啊。
「杀猪不是捅脖子吗?杀猪刀从脖子直捅到心脏,然后放血……」
众人开始面面相觑。
陈凌笑道:「这其实就是个歇后语,说的是一个师傅一个杀法,不用叫真。」
「真要解释的话,这事情还有点少儿不宜的解释。」
结果,这些人一听少儿不宜,全都来了兴趣。
「讲讲啊,陈老板,快给咱们讲讲。」
陈凌无奈,看了一眼周围,娃娃们都在别处玩耍,这才讲道:「没啥太稀奇的,就是说杀猪捅屁股,捅的的猪的后门。」
「当然也有种屠宰场的杀法,说是用连著电线的那种电棍捅猪的后门。」
「猪的后门被电击,刚开始不会疼,反而会有爽感。」
「也就是先舒服,舒服之后才死。」
「跟杀牛的时候在脑袋上蒙块布一样,就是说这类杀法比较人道。」
众人一听,顿时一个个挤眉弄眼,嘿嘿坏笑。
这年月信息匮乏,见识有局限,人的笑点也低,看啥都觉得新鲜。
听到这么奇怪的说法,自然一个个心潮澎湃,被勾起了好奇心。
「这说法是以前我在城里游戏厅的时候,听老屠户逗半大小子的时候讲的,没啥真实性可哈。」
陈凌见他们认真了,就补充了一句。
即便这么说,还是有游客认真了。
「嘿嘿,我找机会去屠宰场瞧瞧,这事儿听著有意思。」
说说笑笑之间,那边垒土窑的已经忙活开了。
王文超他们这些村里的年轻人,土窑垒得很快。
两个土窑同时垒,一大一小。
大的烤野兔野鸡,小的烤田鼠和鱼。
「火点起来!火点起来!」
干柴塞进去,火苗蹿起来,松柏枝烧得噼里啪啦响。
田鼠的收拾比野兔麻烦些,但人多手多,也不慢。
剥皮、开膛、去内脏,一只只收拾得干干净净。
有游客看著那一堆田鼠,忍不住嘀咕:「这玩意儿真能吃?」
关键是老鼠之类的,让人看著的确是有点不良反应。
「能吃,香著呢!」
王文超拎起一只大的,递过去:「你看这肥的,跟小乳猪似的,烤出来外焦里嫩,比兔子肉还细。」
「我有点下不去嘴……」
「你先别想它是啥,烤好了闻著味你就忘了。」
果然,等田鼠上了烤架,刷上一层油,撒上盐和辣椒面,火苗一烤,油脂「滋啦」一声冒出来。
那股焦香味瞬间压过了松烟味。
「哎哟,这味儿!」
刚才还说下不去嘴的游客,鼻子抽了两下,眼睛就开始往烤架上飘。
野兔和野鸡也在另一个烤架上转著。
陈凌亲自上手,一边翻一边刷调料。
这些调料不如他家的。
但也是村里乡亲找他取过经,自己跟著配的烤肉料。
味道已经有了后世的那种趋势了。
往金黄的兔肉上一抹,香气立刻散开,往四面八方飘。
「哇,怪不得你们村里啥都好吃,这调料也太香了吧?比烤肉店的还香!」
「富贵叔教俺们配的,花椒是从山里摘的野花椒,味儿冲。」
「难怪!这味儿一闻就知道不是市面上的货。」
几个医学生蹲在烤架旁边,眼睛都看直了。
吴明咽了口唾沫:「我现在理解什么叫美味在民间了,就这香味,找遍整个湾岛也吃不到。」
「你那是饿了吧?」林佩瑶怼他。
「饿是饿了,但这香味是真的香,你闻闻。」
林佩瑶嘴上不说,鼻子也没闲著,偷偷吸了好几口。
鱼烤得最快。
鲫鱼用树枝串起来,架在炭火上,两面翻烤。
很快,皮就烤得焦脆,肉还是嫩白的。
再撒点盐和孜然,一口下去。
哇,外焦里嫩,鲜得人直眯眼。
「这鱼绝了!我真想不到,鱼还能烤成这么好吃!」
「废话,你没吃过的多了,来陈王庄你是有福了啊……」
「陈老板,你们这河里的鱼卖不卖?我想带几条回去。」
「自己捞呗,捞著算你的,我们村集体的鱼,不收钱的。」
陈凌大方得很。
游客们一听,眼睛都亮了,有几个已经开始盘算明天一早去捞鱼了。
田鼠烤好了。
通体红亮,表皮焦脆,油脂从肉缝里渗出来,亮晶晶的。
王文超用刀切开一只,热气冒出来,里面的肉嫩白细腻,一丝丝的,看著就有食欲。
「来来来,尝尝,谁先来?」
众人互相看看,有点犹豫。
「我先来!」
刚才那个北方游客第一个伸手。
上来就撕了条后腿,塞进嘴里嚼了两下,眼睛瞬间瞪大。
「咋样?」众人盯著他。
他没说话,竖了个大拇指,又伸手去撕另一条腿。
这一下,大伙儿不犹豫了,呼啦啦全围上去。
「给我来一块!」
「我也要!后腿给我!」
「别抢别抢,好几只呢!」
田鼠肉确实细,比兔子肉还嫩。
而且嚼起来不柴不腻,越嚼越香。
关键是那股子野味特有的鲜甜,这在家养的动物身上根本吃不到。
「好吃!」
吴明啃得满嘴油,「这要是配瓶啤酒,绝了!」